哪些情况可退房?作为一个普通的购房者很难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方面是势单力薄,面对财大气粗的开发商很难发出自己的声音;另一方面,对于购房知识的匮乏也导致购房者无法找到正确的方法维权。今天房天下就来跟大家分享一下相关知识,希望给大家的帮助。
以下几种情况都可以申请退房,并有相关法规为依据:
1、 开发商证件不全可申请退房
开发商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出售房屋属于违法操作,这种情况下是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的。
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2、 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可退房
如果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即使房屋已经交付使用,也可申请退房。
依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第十二条。
3、 实测面积与暂测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可退房
如果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约时的暂测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
依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第十四条。
4、 购房者拿不到房产证可退房
购房者若是因为开发商的原因拿不到产权证,或者是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无法得到产权证,购房者是可以申请退房的。
依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第十九条。
5、 开发商把房子抵押、或者卖给第三人可退房
如果开发商隐藏房屋的相关信息,在未告知买受人的情况下将该房屋抵押或者出售给第三人,购房者可申请退房。
依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第八条及第九条。
6、 开发商交房时间超过规定期限可退房
开发商经催告后3个月内不能交房,购房者可申请退房。
依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7、 因开发商原因无法贷款可退房
如果因为开发商的原因购房者无法获得贷款可申请退房。
依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