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的朋友们在建造房屋的时候,很多人都会选择在自家的宅基地上建造自建房,而天津自建房在建造的时候,由于也是需要花费大量的金钱的,一旦涉及到贷款的话,也是需要交纳相应的税费的。那么,天津自建房公积金贷款要花哪些费用?天津自建房公积金贷款能贷多久?
天津自建房公积金贷款要花哪些费用?
1、天津自建房公积金贷款需要交保险或担保费。纯公积金贷款为贷款额×相应费率×贷款,年限组合贷款为房款总额×相应费率×贷款年限,契税为房款总额×1.5%。
2、天津抵押登记费。贷款额×1.5%,不超过200元;工本费,商品房为纯公积金贷款160元,组合贷款170元;其他为纯公积金贷款80元;组合贷款为90元。
3、天津产权共有的另加10元。天津代办费,纯公积金贷款为200元,组合贷款为250元;维修基金为建筑面积×40元/平米;测量费为建筑面积×0.19元/平米。
4、天津借款人所需缴纳的贷款费用主要是用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的时候,天津房产部门以及评估机构按照法律规定收取的工本费和相关管理费用;另外,如果个人不能提供合乎规定的担保,而是需借助天津担保公司进行担保的话,则必须向天津担保公司交纳一定比例的担保费用。
天津自建房公积金贷款能贷多久?
1、天津自建房公积金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受理范围,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本市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因资金不足时,可向天津中心各所属机构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2、天津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或提取公积金后又连续缴存12个月以上;在天津市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不含商住两用房)并具备有关手续、文件和已交付规定比例的自筹资金。
3、天津借款人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同意按照天津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同意按照本办法及《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的相关规定,按时履行还款义务;法律、法规、规章和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这里小编提醒大家,申请天津公积金贷款时,天津借款人可以到天津贷款经办部门或者天津致电贷款经办部门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咨询,准备天津自建房公积金贷款的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