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品作为一种不可再生资源,为人类生存与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物质基础。签订矿产品采购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矿产品采购合同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矿产品采购合同范文1
供方: (以下简称甲方)签约地点:
需方: (以下简称乙方)签约时间:
一、质量要求:供方须提供质保书或货产品化验单,其品质应符合以下要求:Fe≥68%、Sio2≤6%、AL2O3≤0.06%、P≤0.05%、货物以干基计算
二、Sio2、AL2O3含量每增加0.1%、扣减2元/吨;S、P每增加0.01%,扣减2元/吨;Fe含量低于68%时,每低0.1扣减2元/吨,如果Fe含量高于68%时,每高于0.1%增加2元/吨。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 需方指定地点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汽运、运输费用由需方承担 。
五、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以需方过磅为准,货物运至需方院内后,需方在供方的监督下进行取样化验,如供方货物不能达到上述约定的确质量要求,需方有权按第二条款约定从供方货款中予以扣除,如果对化验结果有异议,应在化验单出来当天提出并送权威部门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算依据,提出异议方应承担皂民的复检费用。
六、结算方式及结算期限:
凭需方付磅单位、化验单位结算。
七、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八、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协商解决签约地法院诉讼。
十、其他约定事项: 双方友好协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矿产品采购合同范文2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送货;(2)乙方代运;(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定价执行;(2)不属于国家定价的产品,或因对产品有特殊技术要求需要提高或降低价格的,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七条、验收方法:
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门货款的%(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