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有规章制度,只要发现打架、喝酒、谈恋爱的学生,轻则可记过处分,重则可开除。下面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学生打架处分决定,提供给大家参阅。
学生打架处分决定范文一
经查, 20XX年11月22日晚上,在学校食堂二楼,体育系任益等人吃饭,隔桌周子彦等人也在吃饭,由于任益等人喝酒时说话声比较大,期间周子彦向任益这边看,引起任益不满,任益拿啤酒瓶子向周子彦打去,任益等人开始打周子彦等人,后致多人受伤。
在20XX年6月份一起打架中,本案中孟令旭、薛海阳被严重警告处分,杨鹏被记过处分,这三名同学不思悔改,再次参与打架。
鉴于以上所犯错误事实,为严肃校规校纪,教育本人,警示他人,根据《沈阳化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十九条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体育系社会体育1002班学生任益、社会体育1002班学生薛海阳、社会体育1001班学生孟令旭、社会体育0901班学生杨鹏留校察看处分,望广大同学引以为戒,遵守校规校纪。
沈阳化工大学学生处
20XX年1月8日
学生打架处分决定范文二
20XX年11月22日课间操时间:八年级二班学生田金祥叫刘浩然,刘浩然叫八年级九班学生刘志伟帮忙打架,群殴八年级三班学生齐高扬。对其造成人身伤害,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经学校研究决定:对其严肃处理:
1、承担受伤学生全部医疗费用。 2、给予田金祥、刘浩然、刘志伟三人开除留校查 看处分。
3、由家长领回教育反思一周。
4、每人扣班级量化分2分。
望其他同学引以为戒,遵纪守法、团结同学、 尊敬师长、听从管理,做合格好学生。
邹城市第五中
20XX年11月23日
学生打架处分决定范文三
11月2日、3日,我校发生了多起学生打架斗殴事件,涉及八年级、九年级共四个班级,涉及人数众多:八(1)班:刘伟、卢明贵、李振鹏、曾志刚;八(2)班:张德成、卢海松;八(3)班:李广、陈盛宝、李斌;九(2)班:杨伟、管小飞、邹少瑶,总共12人,刘伟、李广、陈盛宝、杨伟四人还携带铁棍,性质极其恶劣,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在此次打架斗殴事件当中,李广同学头部受伤,到宜黄县医院检查、治疗,现已出院,总共花费740元。
为严肃校纪、整顿校风,经学校研究决定,对以上同学和相关班级作出如下处理:
1、所有涉及的12名的同学记大过处理,如下次再参与打架斗殴,学校将通知家长,勒令其退学。
2、刘伟等11位同学承担检查、治疗费用740元。刘伟、陈盛宝、杨伟、管小飞、邹少瑶5人每人承担100元,共500元。卢明贵、李振鹏、曾志刚、张德成、卢海松、李斌6人承担240元。
3、取消所有涉及到的班级第二次“流动红旗”评比资格。
希望以上12位同学,能从中吸取教训,严格遵守校纪班规,做一个文明、好学的合格中学生。也希望其他同学引以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