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房屋交易市场比较复杂,房屋买卖过程中可能大家会需要这样的问题,选择了拆迁安置房后不知道到底有哪些风险,本文讲阐述一下拆迁安置房是否能否进行买卖。
其实拆迁安置房可以分为以下两种:一是有证的拆迁安置房;二是无证的拆迁安置房。在购房拆迁安置房时一定要注意,分清二者。因为有证的拆迁安置房是可以进行买卖,它的交易也与普通房屋是完全一致的。但对于无证的拆迁安置房来说,就要注意了。首先,要了解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一定要有拆迁协议书,这种手续办理起来虽然麻烦,但还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其次必要的信息文件一定要进行公正,如果日后出现任何纠纷可以当作证据。
拆迁安置房的买卖是存在风险的。具体可以分别以下三个方面:人为方面、政策方面、价格方面。
一、人为方面。《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禁止转让尚未确权发证的房地产,其立法目的就是为制止来源不明、权属不清的房地产转让。而当事人之间的拆迁房买卖合同在订立合同时就来源明确、权属清楚,拆迁户主张合同无效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为保护交易安全,应当认定合同有效。卖房人应当交付房屋,并协助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二、政策方面。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由于地区的重大工程造成的动迁而建造的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或配套商品房。这种类型的房屋的产权是属于个人的,但是有规定要有一个期限,在这个期限范围内不能进行出售交易。还有一种是由于房地产商的房产开发等方面而引起的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
三、价格方面。目前在房屋交易市场上,拆迁安置房的买卖有大部分是在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但是房子尚未交付,在这种情况下进行转让买卖的。拆迁户认为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损失,因此拒绝交房,并要求,终导致双方的矛盾加剧,引起纠纷。
购买拆迁安置房有风险,一定要分清楚其是否有证,以免日后造成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