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佛山的朋友想要注册商标,找代理帮忙注册商标怎么找的好?看完小编整理的佛山找代理注册商标后你就会明白!文章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佛山找代理注册商标第一点,公司必须是工商局认可的,有正规营业执照的代理注册公司。如果没有经过法律程序承认的公司,通常都是不正规的。广大顾客不要轻易与次公司进行合作。
第二点,公司内部有一整套详细的制度,以及具体的操作流程,确保每一项服务都是合法的,提供的服务有法律依据作为支撑的。
第三点,公司在业内具有一定的权威性,有良好的口碑。并且与较多的企业有长期合作的稳定关系。
看价格
代理公司注册有免费的,也有收费的。无论哪一种,商家都不会提供免费的午餐,您只能比较哪一个综合起来更优惠。一般代理公司注册会捆绑销售,给您一个可选套餐,您可从一年、两年、三年的整体费用来进行比较。
请注意您与代理公司公司注册所签协议中提前解除协议的条款,如果约定了违约金,您可能被限制自由,一旦代理公司注册服务质量跟不上,您很难做出选择。
看服务
除了价格因素,您还应看服务。一是价格对应的服务环节要全面,二是各个环节的服务要专业。
免费服务:
免费无一例外是为了吸引客户,促成交易。
免费服务的做法总共有三种:
第一种是代办营业执照办理的部分免费,其他环节证件办理收费,所有政府规费实报实销。
第二种是所有证件办理免费,所有政府规费实报实销,但同时需报销车马费。
第三种是所有证件办理免费,所有政府规费实报实销,也无需报销车马费,是真正的免费。但需要捆绑委托一定期限的代理记账服务,并且解除协议时规定了较高的违约金,如果代理公司注册服务质量差,您也很难解除协议。通常还通过提高会计代理记账费的形式获得补偿。
收费服务:
针对代理注册公司本身收取一定的劳务费,所有政府规费实报实销,无需报销车马费。这种有偿服务一般服务比较周到全面,能够开具服务发票,维权容易。后续若委托代理记账服务,其价格也比较优惠,提前解除协议无违约金。而相对于免费服务而言,收费服务让客户更有话语权,能理直气壮地监督服务。缺点是需要付费。
小编建议是,将所有服务费用(包括捆绑的代理记账服务两到三年的费用)和政府规费、车马费等全部相加,然后进行比较,以价格低者为优。同时任何情况下不应与代理记账公司约定提前解除协议的违约金,以便在发现服务质量较差时能重新作出选择。
商标注册步骤1.注册准备 选择注册方式:一种是自己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申请注册;另一种是委托一家经验丰富的商标代理组织代理服务。在注册前,最好先找一家比较权威的查询公司,进行注册前的查询,以减少商标注册的风险,提高商标注册的把握性。
2.准备资料,包括商标图样,申请人民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并递交复印件;盖有单位公章商标注册申请书。
3.开始申请
4.按商品与服务分类提出申请。申请注册时,应按商品与服务分类表的分类确定使用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类别;同一申请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使用同一商标的,应按不同类别提出注册申请。
5.申请日的确定,申请日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的日期为准。接下来就是商标审查、初审公告、注册公告三个程序。
6、领取商标注册证。
申请商标注册要注意的问题1、只有具有以下条件的个人或团体才可在我国提出商标申请:
商标注册申请人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业者。个人合伙或者与中国签订协议或与中国共同参加国际条约或按对等原则办理的国家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符合上述条件。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时,按照自愿的原则,向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2007年2月起,我国商标局对自然人注册商标申请进行限制)。
2、按商品与服务分类提出申请:
目前,我国商标法执行的是商品国际分类,它把一万余种的商品和服务项目分为45个类,其中,商品34个类,服务项目11个类。申请商标注册时,应按商品与服务分类表的分类确定使用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类别。同一申请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使用同一商标的,应当按商品分类在不同类别提出注册申请这样可以避免商标权适用范围的不正当扩大,也有利于审查人员的核准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3、商标申请日的确定:
确立申请日十分重要,由于我国商标注册采用申请在先原则,一旦发生申请日的先后成为确定商标权的法律依据,商标注册的申请日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日期的最小单位为‘日’)。
商标注册注意哪些事项商标注册的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申请文件的日期为准。申请手续齐备并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的,商标局予以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手续不齐备或者未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的,商标局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者申请文件基本符合规定,但是需要补正的,商标局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限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按照指定内容补正并交回商标局。在规定期限内补正并交回商标局的,保留申请日期;期满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分别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在同一天申请注册的,各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商标局通知之日起30日内提交其申请注册前在先使用该商标的证据。同日使用或者均未使用的,各申请人可以自收到商标局通知之日起30日内自行协商,并将书面协议报送商标局;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局通知各申请人以抽签的方式确定一个申请人,驳回其他人的注册申请。商标局已经通知但申请人未参加抽签的,视为放弃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未参加抽签的申请人。
依照商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要求优先权的,申请人提交的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文件的副本应当经受理该申请的商标主管机关证明,并注明申请日期和申请号。
依照商标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要求优先权的,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文件应当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机构认证;展出其商品的国际展览会是在中国境内举办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