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买卖过程中,签订购房合同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一旦房屋出现了买卖纠纷,购房合同是可以很好的发挥法律效力的,这样买卖双方的个人利益才能够得到更进一步的保障。究竟琼海二手自住房购房合同怎么写?琼海自住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建议大家来看看下文中的具体介绍。
琼海二手自住商品房购房合同怎么写?
琼海二手自住商品房购房合同其实质也就是普通的购房合同。写合同的时候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买卖双方个人基本信息;2、房屋基本情况;3、房屋权属情况;4、成交价格和付款方式;5、权属转移登记和户口迁出;6、房屋产权及具体状况的承诺;7、房屋的交付和验收;8、本合同签订后,卖方再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买方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买受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卖方应当自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2日内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并按买方累计已付房价款的一倍支付违约金。9、税、费相关规定;10、违约责任;11、不可抗力;12、争议解决方式。
以上就是二手自住商品房购房合同的大致内容。
琼海自住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琼海自住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有效的,但是以下7种情况买卖合同是无效的。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根据我国《民通则》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行为,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房屋买卖均应由其定代理人代理签订合同,他们不能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否则,属无效合同。
2、行为能力人未取得定代理人的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行为能力人只能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他们进屋买卖应当由其定代理人代为签订合同或取得定代理人的同意。没有定代理人的同意,行为能力人自已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3、以欺诈为目的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这是指一方当事人以捏造事实或隐瞒等欺骗手段,致使对方当事人发生错误认识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4、以胁迫的手段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指一方当事人以使对方财产、肉体或精神上受损害相威胁,迫使其产生恐怖而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5、乘人之危签订的经济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乘对方处于危难之际或利用对方的迫切需要,强迫对方接受明显不利的条件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6、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所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故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签订的合同无效。
7、当事人之间没有签订书面房屋买卖合同,又无据可查的,亦认定为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看了上面的相关介绍,大家对于琼海二手自住房购房合同怎么写这个问题已经有更进一步的了解了。自住商品房的购房合同其实就是在普通商品房的购房合同基础上进行修改,自住商品房在性质方面还是很特殊的,此种方面在房产证没有满五年的时候是无法上市交易的,大家购买房屋的时候要注意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