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有什么关于税务上的注意事项?香港税务问题的基本原则是什么?小编把整理好的香港注册公司的税务问题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香港税务问题的基本原则香港税务局规定每年必须报税一次,政府按公司纯利润的17.5%征收利得税;公司不盈利不交税,新成立公司允许一年半报税。
任何公司人士如果符合下列三项条件,便须缴纳利得税:
1、该名人士必须在香港经营行业、专业或业务;
2、应课税利润必须来自该名人士在香港所经营的行业、专业或业务;
3、利润必须在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
如果符合了上述前两项条件,则任何人士的利润只有是在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才须课缴利得税。决定利润来源地的基本原则如下﹕
1、确定利润的来源地须根据有关个案的事实而决定,所以并无一个可以概括适用于各种不同情况的通则。利润是否于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是由利润的性质及产生有关利润的交易的性质所决定。
2、确定利润来源地的一般原则,是查明纳税人从事赚取有关利润的活动,以及该纳税人从事该活动的地方。
3、划分利润是否从香港抑或香港以外地方所赚取,乃根据个别交易所产生的毛利而决定。
4、在某些情况下,若个别交易的毛利是在不同地方产生,该等毛利可分摊作部分在香港产生、部分在香港以外地方产生。
5、作出日常投资或业务决策的地点,一般不能用以决定利润的来源地。
6、香港业务没有在海外设置永久机构这一点,本身并不代表该业务的所有利润均在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
注册香港公司做账需要提交的资料1、银行月结单及水单;
2、销售票据:发票、合同;
3、成本票据:发票、合同;
4、费用票据:工资、租金(须提供租赁合同或协议)、运费等;
5、其它相关文件:章程正本一份、周年申报表、所有公司变更数据(若有)、固定资产票据、投资相关文件、做帐次年度的头3至5笔购销发票及相应的收付款单据等。
香港注册公司暂缴利得税香港注册公司利得税是根据课税年度内的实际利润而征收。
由于某一年的利润要到该年度完结之后才能确定,因此税务局在该年度完结前征收暂缴税。在下一年当有关年度的利润评定后,已缴付的暂缴税款可作支付该年度应缴付的利得税。
若企业的收入非来源与香港,且公司未有在香港设立办事处及招聘香港员工,其所赚取得利润便可豁免缴纳利得税,但是需要向香港税务局申请离岸收入税务豁免。
关于香港公司利得税的特别规定根据《税务条例》,下列款项须被当作是因在香港公司经营行业、专业或业务而于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的营业收入:
1、因在香港上映或使用的电影或电视的影片、纪录带或录音,或任何与该影片、纪录带或录音有关的宣传资料而获得的款项。
2、就容许或授权在香港使用专利、设计、商标、受版权保护的资料、秘密工序或方程式或其他相类性质的财产而收取的款项。
3、就容许或授权在香港以外地方使用专利、设计、商标、受版权保护的资料、秘密工序或方程式或其他相类性质的财产而收取的款项,而该款项在确定某人根据利得税的应评税利润时是可予扣除的(不适用于在2004年6月25日前收取或应累算的款项)。
4、因在香港经营业务而收取有关的补助金、津贴或相类似资助形式的款项。但任何与资本开支有关的款项则除外。
5、因容许或授权在香港使用的动产,而以租赁费、租金或其他相类似形式所收取的款项。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提供的香港注册公司的税务问题,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