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是检测学生学习效果的重要手段和方法,考前需要做好各方面的知识储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辽宁高考数学考试大纲说明,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5年辽宁高考数学考试大纲说明
《2015年辽宁高考数学考试大纲》说明解读如下:
1、在试卷结构上。选择题为12道题,总分为60分;填空题为4道题,总分为20分;解答题6题,其中必考题5题,每题12分,最后一道为选考题(包含3小题,每题10分,考生从中任选1小题作答,满分10分;三题中任选一题做答,如果多做,则按所做的第一题记分。),共计70分。
2、在知识要求方面。对知识的要求由大纲卷的了解、理解和掌握、灵活和综合运用这三个层次变为知道(了解、模仿)、理解(独立操作)和掌握(运用、迁移)三个层次,这些层次的改变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删除了“灵活和综合运用”,也不能将“理解、掌握”对应为“理解”,将“灵活和综合运用”对应为“掌握”。这些提法的改变,不是降低了对知识的要求,而是对知识要求的层次的解释更具体,定位更准确,更具可操作性。
3、在能力要求方面。《说明》提出的能力要求体现在以思维能力为核心,在原来界定的数学四大能力“思维能力、空间想象能力、运算能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基础上,进行细化重构,增加了数据处理能力要求、所列高考考查的能力,结构上更为科学,与《课标》要求更加贴近、其中“思维能力”修改为更加明确的要求,即“抽象概括能力、推理论证能力”,这应该与新教材中新增内容“推理与证明”相关;“运算能力”修改为“运算求解能力”。此外增加了“数据处理能力”原为“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显然任何数学问题的解决都需要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此修改就是特指解决应用问题的能力;新增的“创新意识”是高层次的理性思维,体现为对数学知识的迁移、组合、融汇的程度。
4、必考内容和要求的变化:
(1)函数部分:对指数函数的要求具体到“会画底数为2,3,10,1/2,1/3的指数函数的图像”,对数函数的要求具体到“会画底数为2,10,1/2的指数函数的图像”。
(2)函数与方程部分:删去了“根据具体函数的图像,能够用二分法求相应方程的近似解”。改为了结合二次函数的图象,了解函数的零点与方程根的联系,判断一元二次方程根的存在性与根的个数。
(3)统计部分:明确指出“数据标准差公式”和“线性回归方程系数公式”不要求记忆。
(4)圆锥曲线部分:具体指出了掌握椭圆、抛物线的简单几何性质为:范围、对称性、顶点、离心率;知道双曲线的简单几何性质为:范围、对称性、顶点、离心率、渐近线。
(5)推理与证明部分:掌握演绎推理的基本模式中明确指出了“三段论”推理,能运用“三段论”进行一些简单的演绎推理。
(6)理科复数部分:增加了“能将代数形式的复数在复平面上用点或向量表示,并能将复平面上的点或向量所对应的复数用代数形式表示”。
(7)理科计数原理部分:删去了“能利用计数原理推导排列数公式、组合数公式”;删去了“能用计数原理证明二项式定理”。
(8)理科概率与统计部分:增加了“会求某些取有限个值的离散型随机变量的分布列”。
5、选考内容与要求的变化(文科与理科相同):
(1)几何证明选讲部分:只对第一章“相似三角形定理与圆幂定理”做了要求,对第二章内容不做要求。
(2)坐标系部分:只对极坐标做了要求,对柱坐标系和球坐标系不做要求。
(3)参数方程部分:只对“直线、圆、椭圆的参数方程”做了要求,其余内容均不做要求。
(4)不等式选讲部分:只对“绝对值的三角不等式”和“含绝对值不等式的解法”做了要求,其余内容均不做要求。对于“不等式证明的基本方法”,只要求了解证明不等式的基本方法:比较法、综合法、分析法,其余内容均不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