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规定,住房公积金是由单位与个人分别缴纳一部分组成的。不少第一次办理住房公积金的人对其缴纳方法不了解,尤其是更换工作时,原有的公积金如何转移你了解吗?
住房公积金如何缴存?
一、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按规定到住房公积金管理办理缴存登记,并携带相关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的银行办理相关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二、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对住房公积金的缴纳问题的了解很重要,缴纳人员需要根据缴纳规定进行费用缴纳,以保证公积金缴存顺利进行。
工作变动公积金怎么办?
一、老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二、新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三、合并、分立、撤销或者破产的单位,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十九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