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人口多,房屋总价高,很多人买不起房。而公共租赁住房是对住房困难人群的过渡性的解决方案,旨在为不属于低收入人群但住房困难的人员,提供住房帮助。那么,在深圳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要符合哪些条件?具体的流程又是怎样?
一、申请必备条件
1、社保(只需符合一项)
①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
②申请人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1年以上。
③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属残疾人联合会认定为一、二、三、四级残疾人或经民政部门认定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不受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限制。
2、住房(需同时符合)
①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
②申请人及其配偶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未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
③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3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④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领取购房补贴。
3、计生(只需符合一项)
①申请人及其配偶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为。
②申请人及其配偶如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为,但已依法接受处理并自处理之日起满5年的。
4、户籍
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户籍(但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不能作为申请人)。
注意:
①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②如果申请人的配偶是现役军人,但是没有深圳市户籍,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并且申请条件不受户籍限制。
③如果申请人的成年子女因服兵役、就读全日制学校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
5、年龄
申请人在提出轮候申请之日(含当日)年满18周岁。
二、申请流程
1、申请人网上申请
申请人登陆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portal.szjs.gov.cn:8888)、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http://www.szjs.gov.cn/)、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zzulin.cn/)如实填报《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轮候申请表》。申请信息核实无误后,在线提交并打印《申请表》。申请人应认真核对,确保申请信息与家庭的实际情况保持一致。
2、网上预约受理时间
申请家庭网上提交申请信息以后,须通过系统网上预约书面申请材料受理时间,并在线打印《提交书面申请材料预约单》,申请人可以预约到就近的区住房和建设(住宅)局、新区城建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3、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申请家庭根据预约的申请材料受理时间,凭在线打印的《提交书面申请材料预约单》和申请人身份证到预约的区住房和建设(住宅)局、新区城建局提交申请材料。
(1)基本材料
①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轮候申请表(公共租赁住房)(须在系统中完成信息填报后从系统打印)。
②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其他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未成年子女可只提交户口簿)或者其他户籍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之间亲属关系的,应出具其它可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如出生证、收养证明、公证书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证明等。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不具有本市户籍的,可另行提交本市有效居住证。
③申请人及其配偶、或者其它共同申请人已婚的,提交结婚证;未婚的,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离异的,提交离婚证明(包括离婚协议书或者法院判决书、调解书);丧偶的,提交丧偶的相关证明材料。
(2)补充材料
①收养过子女的,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失独家庭须提交独生子女证及相关证明材料。
②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1年以上3年以下的,需提交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职称的认证文件。
③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属残疾人联合会认定为一、二、三、四级残疾人或经民政部门认定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须提交相应的残疾、优抚证明材料。
④配偶属现役军人的,提供军官证、士兵证等证明材料。
⑤子女因服兵役或就学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需提交市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成年子女就学的,还需提交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
⑥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申请时不需提交计划生育证明,但在认租时须提交;已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的,申请时应当提交自接受处理之日起已满5年的计划生育证明。
以上材料均须提交复印件,同时应将原件交受理窗口核验,复印件需使用A4型纸。
4、当场领取受理备案回执
各区住房和建设(住宅)局、新区城建局工作人员根据申请家庭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核查,材料齐备且符合规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备案,并向申请人出具《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日常轮候申请受理备案回执》。备案回执是申请家庭认租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的重要凭证,请申请家庭务必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