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术在古时又称剑法、击剑、平法、兵法、小兵法、刀法、太刀打等。明治以后始称剑道。下面是小编为专门您整理好的:剑道长刀型形解说。
剑道长刀型形解说说明及统一指导事项
●攻方持双手左上段(1)守方以双手右上段(2)应付。
1.左足够成左自然体,握剑左拳离左额部一拳之隔,剑尖向后上方约成45度略偏向右。
2.握剑左拳在前额上方约一拳之隔,剑尖在正中线指向后方。
●攻方自左足,守方自右足互相前进,接近打击距离时,攻方伺机(3)右足出一大步,向守方(4)正面打下(5)。
★3.所谓伺机乃指对方之心、体、术将变时所显出之「兆」也,此时乃攻方欲使守方习得致胜之机会,故攻方得视守方已充分作好准备时才劈下。
4.攻方要有欲将守方之正面连同其刀柄一并劈开之气势为要,故而劈下之剑尖要比下段之架势低些。
5.a.原文之「打」字乃劈斩之意。
b.上身虽略微前倾,但不要使头颈有上举之倾斜度为要(才能注目对方)。
c.后脚向前脚靠拢,不要留后。
d.视线不离,眼睛与眼睛对视为原则,故须看对方之眼睛。
●守方自左足将身体略向后以自然体退开同时,双手也向后抽开(6)使攻方刀尖落空。再踏出右脚,向攻方正面(7)劈斩。
6.尖后抽做拔击时不要向后下垂(大约上段之程度),自左足(右脚也要跟上)退后做拔击动作。
7.a.以「物打」部劈之。
b.拔与击要同时为之。
●攻方剑尖应以持下段之势以送足(8)后退一步(9)。
8.共以送足退后二步。
9.攻方得视守方已有充分之气势才可后退。
●而守方得以充分之气势边压攻方,并以剑尖指(10)其颜面中心(11),待攻方再退一步(12)之同时,守方边踏出左脚(13),边持左上段架势以示「残心」。(14)
10.所谓「指」乃作延长线之谓。
11.所谓颜面之中心,乃指其两眼之间也。
12.攻方以略微前倾之姿势后退二步。
★13.有欲刺对方颜面之气势,边举双手作左上段架势压之。
14.自第一招到第七招不管其形(上段或胁腰架势)有显示或无,皆要以充分之气势作能反击对方之身形、心态为要。
●因攻方将剑尖自下段开始上移成中段(15)守方亦同时退左足将双手左上段架势下移,成互相中段,各自将剑尖放下解剑回原位置(16)。
15.边起上身,边回复中段架势。
16退回原先对峙之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