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房地产的政策一变再变,购房选择也多有变化,退房时可看见。但是退房也不是说退就能退。除了一些特定条件,执意退房自己往往需要付出一定的经济代价。那么,退房需要什么条件,才能将自己的损失降到少呢?下面,就说说有权申请退房的十种情况。
条件一:延迟交房。
一般来说,约定的延迟交付房屋的期限是30天到90天不等。如果超过这个期限开发商还不能交房,购房人就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并根据定金罚则,要求双倍返还定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条件二:证件不齐。
根据规定,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法操作,与买房人签署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自然也能要求退房。
条件三:未经购房人同意便变更设计。
在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一般都约定开发商在变更设计之前,必须经过购房人同意。否则,开发商构成违约,购房人有权退房。
条件四:拿不到产权证。
由于开发商的原因,买房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无法得到产权证,如约定此条件可退房,买房人就可以要求退房。
条件五:无法得到贷款。
在签订合同时,除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外,都有对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的约定。如果是公积金贷款,需要开发商出具相关资料,交由公积金归集部门审核。如果开发商提供的资料显示出不具备公积金贷款条件,购房人因此而不能取得公积金贷款,购房人就可以要求退房。
条件六:实测房屋面积与暂测面积的误差超过3%。
新版合同规定,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条件七:房屋质量不合格。
房屋质量不合格是房屋的“硬伤”,出现这种情况,首先是开发商难以拿到《竣工备案表》,无法交房。或者是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
条件八:商品房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经检测不合格。
新版合同规定,因房地基问题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退还全部已付款,并付给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承担赔偿责任。因此而发生的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条件九: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导致影响使用。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人要求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的,法院也会支持。一般认定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主要是房屋入住后由于前期施工原因导致房内空气质量差影响室内居住人的健康、房内噪声影响居住等。
条件十:开发商把房子抵押。
如果开发商在出售房屋之前就把所售房屋抵押,或卖给购房人后,又把房子抵押给他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没有告知购房人房产已经被抵押的情况下卖房,合同无效,购房人可以要求退房。
在以上的十种情况下,购房者有权要求退房而不用承担相关的费用。当然,对于购房者而言,能够买到合适的房子不用退房自然是好的。不过多做些准备也有备无患,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