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涉及财产安全,严重会危害到人身安全,涉及银行卡涉及钱的问题时一定要多留一个心眼。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2017年银行案件通报,仅供参考!
2017年银行案件通报范文一
关于近期银行卡案情的通报各行社:当前,随着科技手段的提高,银行卡、电子银行业务面临着伪卡、电话诈骗、撬盗自动柜员机、加装侧录仪器等风险案件的高发态势,对各行社提出了更高的管理要求。如何在安防设施投入和建设基本到位的基础上,提升管理质效,确保卡受理渠道安全稳定,是各行社在新环境下重点探讨的问题。现对近期银行卡案情具体情况通报如下:一、案情通报(一)案情一:加装新型非法装置,截取客户银行卡信息,盗取客户资金。2013年3月24日,一名客户向农业银行H支行反映了其在自助设备取款时,被不法分子调包银行卡并被盗取5200元的情况,事件发生后,农业银行总行安保部派出工作组,对作案情节进行深入研究、挖掘,采取措施进行布控,针对特定机型采取固定画面、重点监控的特殊措施。2013年5月10日,农业银行H支行视频监控中心值班员在巡视电视墙时,突然发现所辖内一台自助设备的读卡器卡喉处有异常,密码罩有明显的亮光,于是迅速将该台设备所有视频切换到屏幕上予以重点关注,在不法分子取回所安装的非法装置时将其现场抓获。
2017年银行案件通报范文二
以银行卡被盗刷名义诈骗银行资金。
客户陈某于2006年2月17日在工商银行G支行申领了牡丹灵通卡(借记卡),2012年12月5日,办理该卡挂失并换卡,2012年12月7日,以银行卡被盗刷为由到派出所报警,2013年1月16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发卡行承担被盗刷328万元的损失。2013年3月13日,发行卡接到法院应诉通知书后通过分析,认为客户极有可能是故意虚构案情,以达到一般克隆卡索赔案件的起诉条件,从而获得法院判决银行赔偿损失的非法目的,于是以陈某诈骗银行资金为由向公安机关报案。2013年4月1日,公安机关同意立案侦查。2013年4月8日,陈某突然向法院申请撤诉并获批准。
2017年银行案件通报范文三
女子透支信用卡20余万拒不还款 涉嫌诈骗被刑拘
7月7日,邯郸市成安县警方抓获了一名网上逃犯。犯罪嫌疑人赵某英因透支银行信用卡20余万元长时间逾期不还,被警方刑事拘留。
犯罪嫌疑人赵某英今年37岁,是成安县北乡义乡河东村人。2013年,她在中国银行成安支行办理了一张白金信用卡,恶意透支本金人民币219150元,随后并未对银行卡进行还款,逾期超过三个月以上。其间银行工作人员多次催缴,但是赵某英拒绝还款。鉴于此,中国银行向公安机关报警。成安县北乡义乡派出所对其进行立案侦查,并于2016年5月24日将赵某英上网追逃。
7月7日上午,三名银行工作人员再次去赵某英家中催款,发现赵某英家中无人,但是在附近看到了赵某英。于是银行工作人员一路跟踪并将该情况反映给警方,称在成安县南街口附近发现一个恶意透支信用卡的网上逃犯。恰巧在附近执勤的巡特警队员马上赶到现场,经排查询问确认该女子正是网上逃犯。经讯问,赵某英对自己恶意透支信用卡及违法套现,涉嫌信用卡诈骗的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该女子已经被移交到成安县北乡义乡派出所,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刑事拘留。
民警表示,恶意透支属于信用卡诈骗的一种行为,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款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其行为就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将会追究其刑事责任。时提醒广大市民申领信用卡必须要评估自己的消费能力和偿还能力,树立诚信意识,量入为出,及时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