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在为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考试苦恼吗?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带来部分管理办法考试试题,以及相关资料,仅供大家参考!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试题习题部分
一、选择题:
1.《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施行时间是(1999年1月1日)。
2.《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以(暂由会计机构保管一年)。
3.《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何时算起(从所在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4.财务会计管理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如计划、总结、法规、制度等文件材料,应当(执行文书档案管理规定)。
5.单位分立后原单位存续的,其会计档案应当如何处理(由分立后的存续方统一保管)。
6.单位因业务移交其他单位办理所涉及的会计档案,应当如何处理(由原单位保管)。
7.对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进行整理立卷的部门是(会计部门)。
8.凡是具备单独会计核算的单位,都会形成会计档案,这是会计档案特征中的(普遍性)。
9.会计档案的来源主要是(立档单位的会计机构或会计人员)。
10.会计档案的排列方法中,形式——会计年度——保管期限排列法适用范围是(每年形成会计档案数量较多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
11.会计凭证进行分开组卷的时间依据是(按月组卷)。
12.会计账簿的组卷过程中,跨年使用的固定资产账,需要何时立卷(归最后一年立卷)。
13.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保管的会计档案,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以下适当的做法是(档案机构会同会计机构和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
14.以会计核算组织机构为标准,对会计档案进行分类的方法是(会计机构分类法)。
二、判断题:
1.财务报告类会计档案具体包括: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
2.采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单位,只能保存磁性介质的会计档案,不能保存打印出的纸质会计档案。(×)
3.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可根据需要对会计档案进行拆封。(×)
4.单位合并后原各单位解散或一方存续其他方解散的,原各单位的会计档案应当由合并后的单位统一保管。(√)
5.单位因撤销、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终止的,在终止和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之前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终止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或财产所有者代管或移交有关档案馆代管。(√)
6.单位之间交接会计档案的,交接双方应当办理会计档案交接手续。 移交会计档案的单位,应当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
7.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不得参与会计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8.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
9.会计档案是各单位档案的重要种类之一,也是国家全部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10.会计档案因专业性较强,其档号的编制不应纳入单位档案的整个编号系统。(×)
11.会计凭证组卷时需要填写凭证封面,如单位名称、起止时间、凭证编号、起止号码、页数、经办人、会计主管及档号等。(√)
12.会计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要永久保管。(×)
13.会计账簿组卷时,订本式账簿中的空白页需要拆除。(×)
14.实际操作中,会计档案分类方法往往是采用“复式结构分类法”,即将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分类方法结合使用。(√)
15.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销,单位负责人不需要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需要签署意见
16.总账、明细账和日记账是会计档案,固定资产卡片和辅助账簿不是会计档案。(×)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相关资料整理
第一条 会计档案是会计核算的专业材料,包括会计凭证、会计帐薄和财务报告等。它是记录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各企业的主要档案之一。
第二条 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必须做到制度完备、资料完整、安全保密、入档及时、存入有序、专人保管。
第三条 会计档案的范围
1、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原始凭证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时,由业务经办人员直接取得或者填制,用以表明某项经济业务已经发生或其完成情况并明确有关经济责任的一种凭证。原始凭证是填制记账凭证或登记账薄的原始依据,是重要的会计核算资料。原始凭证包括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和自制原始凭证两种。
记账凭证是对经济业务按其性质加以归类,确定会计分录,并据以登记会计账薄的凭证。
其他会计凭证是指以上凭证之外的凭证。
2、会计账簿是指以会计凭证为依据,全面、连续地记录一个单位的经济业务,对大量分散的数据或资料进行归类整理,逐步加工成有用会计信息的簿籍。它是编制会计报表的重要依据。会计帐簿:包括日记帐、明细帐、总帐、各种辅助帐。
3、财务报告指用来反映会计实体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包括会计报表、附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等。会计报表包括月、季、年度会计报表及附注。
4、其他类会计档案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等。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是指与会计核算有关的重要资料。
第四条 会计档案的立卷和保管
1、会计档案的分类和编号。会计档案可分为四类:会计凭证类、会计帐簿类、会计报表类和其它类,根据四类档案进行分级编号管理。
2、财务部门按照上述归类和编号负责整理立卷。会计档案均应采用硬纸卷盒(或卷皮)进行包装。
3、会计档案的移交。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由财务部门保管一年,以备随时查阅,满一年后,有单独档案部门的,同财务部门编造清册移交档案部门保管。
4、档案部门对所保管的会计档案应建立“会计档案保管清册”由会计档案经管人负责登记。
5、会计档案的存放。应按照上述分类和卷盒编号分类顺序存放。存放地点应注意防火、防潮、防污、防窃、防蛀、防鼠。
6、会计档案的清点和检查要每年进行一次,检查档案完整、借阅情况及安排情况,以及保管期满应处理的档案,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7、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要按规定执行。
第五条 会计档案的调阅
1、本公司人员调阅会计档案,要经主管会计同意;外单位人员调阅会计档案要有正式介绍信,并经会计主管或企业领导人批准;会计档案原件不得外借。
2、调阅会计档案须填写会计档案调阅登记簿,需要复印的要经本企业领导同意并进行登记,查阅过程中档案管理人员不得离开现场。调阅人员不得在案卷中勾、划、涂、抹,不得抄录与调阅无关的内容。
第六条 会计档案的销毁
1、对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要按照规定由档案部门提出销毁意见会同财会部门共同鉴定,严格审查,对其中未了结的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应抽出另立卷,保管到确无保存价值时再进行销毁。
2、对按规定可以销毁的档案,应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经领导审查,报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后销毁,档案销毁时应由财会部门和档案部门共同派员监销,监销人员在销毁档案之前应认真进行清点核对,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销毁清册一式三份,分别由档案、财会、上级主管单位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