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本文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社区矫正乡镇领导讲话,仅供参考。
社区矫正乡镇领导讲话一:同志们:
今天召开全镇社区矫正工作会议,标志着社区矫正工作在我镇全面展开,我代表镇党委、政府就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讲五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推行社区矫正,是我国完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罚执行制度的重要举措,符合当今世界行刑制度改革和发展方向。对于社区矫正工作,党中央、国务院,省、市都非常重视,县委办、县政府办专门下发了《关于在全县试行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意见》。我们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把这项工作做实做好。
二、明确职责,强化措施
各村、社区要迅速成立社区矫正工作站,切实保障社区矫正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做;要建立并落实社区矫正对象帮教小组,协助司法所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帮助教育等相关工作;要明确任务,理清思路,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镇司法所要切实抓好业务培训,采取举办培训班、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让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尽快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掌握社区矫正工作的程序、制度、方法和技能,依法规范地开展工作,增强工作的实效性。
三、加强领导、形成合力
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也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各村、社区、相关部门要在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要建立健全定期学习制度、信息收集制度、考核奖惩制度等,不断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努力形成“党政领导、司法为主、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社区矫正工作格局。
四、注重实效、提高质量
矫正质量是社区矫正工作的核心,是检验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标准。要力争不让一个矫正对象脱管漏管,最大限度地减少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杜绝重大恶性案件发生。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做好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考察,组织开展好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矫正,建立起社区矫正工作的程序化运行机制,确保我镇社区矫正工作落到实处。
五、做好宣传,营造氛围
要通过扎实有效的宣传,切实提高群众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知晓率、认同度,让全社会了解、关心、支持、参与这项工作,为社区矫正对象融入社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同志们,社区矫正是一项崭新的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我们一定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扎实工作,勇于探索,开拓创新,不断地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取得实效,为维护社会稳定、保证人民安居乐业、建设和谐乡镇作出应有的贡献!
社区矫正乡镇领导讲话二:同志们: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刑罚执行对应的一种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是指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不脱离社会,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社区矫正工作是党中央关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重要
战略部署的有机组成部分,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特别是加强和创新特殊人群管理服务的重要内容,是改革、完善、创新具有中国特色刑罚执行制度的重要举措。实践证明,做好社区矫正工作不仅有利于提高对罪犯的教育改造质量,促进社会治安秩序的良性循环,而且有利于合理配置行刑资源,减轻国家的行刑成本;对于罪犯顺利回归并融入社会,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作用。
“两院两部”联合颁发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自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了。该办法明确规定承担社区矫正执行职责基层是关键。办事处作为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最前沿,在社区矫正实践工作中担负着重要职能。司法所特别要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的适用前调查评估、接受、进入特定场所、外出、变更居住地审批,承担办理对社区矫正人员提出予以警告、提出治安管理处罚、撤销缓刑、假释、收监执行、减刑等重点执法事项,并做好社区矫正人员接受监督管理、教育学习等情况的考核指导工作。
今天在这里举行社区矫正人员交接暨宣告仪式,是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进行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市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精神及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全面完成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交接。社区矫正的目的是教育人、改造人,对在社区服刑人员中作为特殊人群的社区矫正人员,必须要用科学的管理手段和有效的教育矫正方法,才能最终管得住、矫正好。办事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要协调相关部门帮助社区矫正人员迷途知返,改过自新,积极接受矫正,顺利融入社会,成为有益于社会的公民。希望我们共同努力,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认真按照社区矫正工作的任务和要求,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各项工作,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实施,为办事处社区矫正工作取得实效,促进社会和谐,为我市社区矫正工作开创新局面做出应有贡献。
社区矫正乡镇领导讲话三:同志们:
今天是县社区矫正领导小组成立以来召开的第一次全体人员会议,刚才杨健和章丽同志分别组织学习了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和两院、两部联合制定的《社区矫正工作实施办法》。通过学习,大家了解了县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明确了今后社区矫正的工作目标和任务,会后各部门要认真研究《实施办法》,各司其责,全面落实社区矫正工作措施。
下面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就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立的刑罚方式,是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臵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一是要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刑罚的顺利实施;二是要采取多种形式,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习惯,促使其成为守法公民;三是要帮助社区矫正对象解决在就业、生活和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利于其顺利适应社会生活。
当前,社区矫正已成为当今许多国家刑罚适用的主导模式,它是社会不断进步的表现。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时期,各种社会矛盾很多,对这些已经存在的问题和矛盾如果放任不管,或者处理不好,将会影响一个地区的稳定和长远目标的实现。社区矫正工作肩负着教育矫正非监禁罪犯的重要职责,通过我们的工作和全社会的努力,把那些违法犯罪分子教育改造成自食其力的守法公民,达到社会经济和人的全面发展。有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才能保障和促进先进生产力的发展,才能使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才能使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得到维护。
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需要。犯罪是长期的、复杂的社会现象,刑罚是应对犯罪的主要手段。从刑罚的发展史来看,它呈现出由重至轻的发展趋势,从监禁刑行刑制度向非监禁刑发展,反映了人类更理智、更人道、 更高效的刑罚观念。严厉打击犯罪固然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策略,但是,宽缓刑罚、争取人心,却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长久战略。对那些罪行轻微或者已经改恶从善的罪犯实施社区矫正,有助于促进社会凝聚力,有助于稳定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开展社区矫正这种开放式的刑罚执行方法,在贯彻实施国家刑事法律的同时,增强了刑罚效能,既符合刑罚制度的发展趋势,也是我国政治文明中“以人为本”理念的具体体现。
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是不断改革和完善我国刑罚执行制度的重要举措。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经济成份、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我国的刑罚执行工作也遇到了一些新的情况、新的问题。我们只有对几十年来一成不变的刑罚执行制度进行改革,才能逐步适应当前形势发展的需要。开放式、多元化,是我们对刑罚执行制度进行改革的基本要求。先进地区的试点经验证明,开展社区矫正有助于完善我国的行罚执行制度,有助于适用对象的改造与回归社会,有助于降低重新犯罪率。它可以使适用对象以尽可能短的时间缩短与社会正常生活的差距,促使其尽快由“监狱人”向“社会人”的转变,重新融入社会,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化破坏因素为建设因素。 因此,在国家大力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这种大背景下,我们要强化思想认识,真正做到政治上敏感,行动上到位,扎扎实实地做好我县社区矫正工作。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扎实推进
根据全市社区矫正工作精神的要求,我县社区矫正工作要努力实现“三个进一步”,即:进一步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矫正、监督管理和帮困扶助,努力减少重新违法犯罪;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努力完善社区矫正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
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教育改造质量,保证社区矫正工作在我县顺利实施,扎实推进。
当前,要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要强化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矫正。矫正质量是社区矫正工作的生命线,重新违法犯罪率是检验社区矫正工作质量的重要尺度。要紧紧围绕提高社区矫正质量开展工作,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矫正。要完善教育矫正的措施和方法,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教育、法制教育、社会公德教育,组织有劳动能力的社区服刑人员参加公益劳动,提高其认罪悔罪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此外,还要加强心理矫正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心理健康教育,提供心理咨询和心理矫正,促使其顺利回归和融入社会。
二是要强化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重点是要做好衔接管理、分级管理。要根据社区服刑人员的不同犯罪类型和风险等级,探索分类矫正方法,依据执行社区服刑人员的管控措施,避免发生脱管、漏管,防止重新违法犯罪。要健全完善社区服刑人员考核奖惩制度,探索建立日常考核司法奖惩的衔接机制。同时,要积极探索运用信息通讯等技术手段,创新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方法,提高矫正工作的科技含量。
三是要强化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帮困扶助。重点是要积极帮助其解决就业谋生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要将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为符合条件的农村籍社区服刑人员落实责任田。整合社会资源和力量,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免费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提高就业谋生能力,帮助其解决基本生活保障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四是要强化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建章立制,形成完善的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和流程,是确保试行工作依法规范运行的关键。为此,要牢牢把握加强管理这个核心任务,建立健全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重点是要坚持“矫正为本”的原则,规范工作流程,建立规章制度,使社区矫正各项工作紧密衔接,有条不紊。社区矫正作为一项开创性的工作,政策性、法律性都很强,问题比较复杂,立法尚未完善,但这项工作必须要在规范有序的条件下运行。
五是要强化社区矫正工作的各项保障措施。重点是要做好社区矫正的组织保障、经费保障、人力保障等相应工作。在组织保障方面,各乡镇要成立领导小组,设立专门机构,保证工作力量。在经费保障方面,要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经费、行政运行经费、办案业务经费、业务装备经费等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并根据工作发展的需要,建立社区矫正经费动态增长机制。在人力保障方面,要按照全省、全市统一要求,争取为每个司法所配备一名专职工作人员,建设一支素质较高的工作队伍,为扎实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三、发挥职能,加强协作,形成合力
社区矫正工作是涉及全县各级党委、政府乃至全社会的一项重大系统工程,各部门间要加强协作。这项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牵头部门是司法行政机关,其他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实施办法》的规定,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司法行政机关,齐心协力,把社区矫正工作打造成一项让人民满意的工程。人民法院要按照“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相济”的总原则,依法适用好非监禁及鼓励罪犯改过自新的各项刑罚执行措施;在非监禁刑适用前必须进行审前社会调查,积极与司法行政机关沟通,充分采纳司法行政机关的意见,确保社区矫正对象符合条件规定;县司法行政机关在接到县人民法院的社区服刑人员审前社会调查函后要组织县社区矫正办公室工作人员会同司法所一起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审前社会调查,并将调查结果报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审批。县人民检察院要认真履行好监督职责,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依法、公正进行。
公安机关要高度重视档案交接工作,安排专人及时主动将矫正对象的档案移交给司法行政社区矫正部门;对县司法行政机关提请处理的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和重新犯罪的社区矫正人员要及时依法处理。民政部门要密切关注社区矫正工作,将其纳入社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内容,确保生活确有困难的矫正对象得到救济。财政部门要确保工作经费切实足额落实。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对矫正对象进行职业培训,主动提供就业机会,并帮助推荐就业。编制人事部门要会同司法行政机关,做好社区矫正机构和人力保障方面的工作。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协助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对矫正对象进行政治、法制、文化、技术等辅导,积极为矫正对象提供学习、生活和工作上的帮助。要大力宣传社区矫正工作的职能、作用,让更多的社会组织和社会志愿者理解、参与、支持社区矫正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同志们,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要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团结一致,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措施、务实的作风,扎实推进这项工作,使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在改革中发展、在实践中提高、在开拓中创新、在前进中完善,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淮滨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