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田里的守望者》是塞格林唯一一部长篇小说,却对美国社会和文学都产生了极为重要的影响,值得大家阅读。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麦田里的守望者读书笔记,欢迎大家参考!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书笔记篇1
《麦田里的守望者》这本书中的主人公是霍尔顿,他是一个四门功课都不及格而被学校开除的15岁少年。他倒扣鸭舌帽,穿大号风衣,抽烟、醺酒,满嘴"他妈的、混帐"。因被开除而又不感回家而开始了他维时几日的流浪生活。他厌恶这个世界,他认为大人叫他读书就是为了以后能买辆"混帐凯迪拉克",他厌恶这个金钱至上的社会,自我却挥霍无度,说自我"不是把钱花了就是扔了,是个十足的败家子。厌恶别人谈论酒和女人,自我却醺酒、恋美色,并且在流浪的几天里糊里糊涂地找来了妓女。自我想的和做的无法统一使他痛苦万分。他所唯一敬爱的老师也竟是个异性恋。就在这重重矛盾中,他无法自拔,最终躺在了精神病院中。
《麦田里的守望者》透过第一人称以一个青少年的说话口吻,生动而细致地描绘了一个中产阶级子弟的苦闷,彷徨的精神世界,从主人公这一个侧面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追求物质生活精神生活荒芜的社会风气,道出了资本主义的实质。
美国的五十年代是一个相当混乱的时期,二战的阴云尚未散去,冷战硝烟又起。一方面科技发展迅速,而另一方面,人们缺乏理想,意志消沉,在自我无力改变的社会大备景下,过着混混噩噩的生活。于是,"垮掉的一代"出现了,霍尔顿就是其中的一员。
主人公霍儿顿是我读过的文学作品中为数不多的反面形象之一。他的性格深受资本主义社会的耳濡目染,既有丑恶的一面,也有反抗现实,追求自我的理想的纯洁的一面。外表上霍尔顿是个玩世不恭的坏孩子,但实际上他却有颗污浊、善良的心。他爱自我的妹妹,见她的那晚,霍尔顿说出了:"我只想当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霍尔顿说,他想像着在一大片麦田里,几千几万个小孩子在游戏,周围除了他没有一个大人。他就站在麦田边上的悬崖旁守望着,看哪个孩子朝悬崖奔过来就捉住他,不让他掉下悬崖。"这是他的一个完美幻想,也是他完美心灵的见证,他期望那些快乐的孩子不要跌入悬崖,而是永远快乐的奔跑,而那麦田似乎象征着物质世界,他期望生活在充满物质主义精神世界的孩子不要迷失自我,走向悬崖。相对于他那两个糊涂的室友,霍尔顿更清楚的认识到了自我所处的世界是什么样貌的。而他厌恶这一切,因为厌恶,处于青春期的他就越发的那样做,似乎是一种反抗。
很多时候,我们将自我的不满与叛逆留意地匿藏于心中,为了迎合社会,我们学会了伪装,欺骗。为了追名逐利,我们麻痹了自我的心,那些真实的想法渐渐被封存于心底,或许是一种自我保护,毕竟将自我完全袒露于这个陌生的世界中是不安全的。"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这是《麦田里的守望者》中,主人公霍尔顿。考尔菲德的老师,那位有异性恋之嫌的安多里尼的经验之谈。这就是理智与成熟吗,我不敢苟同。但仔细想想,安多里尼的认识倒也无可非议,在这样一个理想主义早已远去的年代,我们多数状况下不得不带着面具生活,不得不让自我屈服于种种压力,为了生存,我们务必丢掉儿时的纯真和对生活的理想,在忍耐、克制甚至卑贱中生活,这听上去有些残忍,但是却又无奈。谁的愿望会是去当一个麦田守望者呢?或许因为霍尔顿身为富家子弟才使他表达出了自我最真实的愿望。然而现实总是现实,霍尔顿最终回到了现实世界中,外表上是因为妹妹的挽留,但事实上霍尔顿也无法离开自我所处之地,或许他自我也明白。流浪的结束也预示着青春期的他锐变的结束。"人只是在不断地出逃和回家中艰难地长大,真实的生活就是在这过程中出现了好处。"我们是否也体会到了呢?
我们生活的这个国度,这个时代正处于巨大的变革之中,一切都在日新月异的发展。从某种好处上说,这与50年代的美国的确有些相象。(lz13)社会不断进步,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在发生变化,很多人开始迷茫、消沉。他们逐渐遗忘自我的理想,没有了最初的热情,开始向往平庸。
我们是生活在新时代的人,自然已经习惯了困惑和烦恼。但是我们就应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的路,我们就应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如果霍尔顿没有他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理想是人的指路明灯,它带着人走向未来,走向光明。纵然生活有时也会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但是是暂时的,不久都会过去,我们此刻最需要的,就是坚持自我的理想,不断努力!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书笔记篇2
看了《麦田里的守望者》,我觉得他和叛逆、邪恶完全扯不上边,或许有些颓废,但相信我,小说中的这个男孩子,霍尔顿·考尔菲德,是我看过的最善良的小说人物——嘿,真的,我不开玩笑。
他是彻彻底底的善良,以至于彻彻底底的脆弱,以至于不能融入这个邪恶的社会,他的善良简直让我感动,又压抑得让人想哭。
怎样能够那么善良?他恨人不用真皮箱子,因为他恨自我的真皮箱子让别人自卑,甚至藏起来。他尖酸地嘲讽见到的一切,所有东西都看不惯,但又由衷地为所看到的一切感到害怕和难受,为他衰老的历史老师沉闷的生活,为旅馆里为他抬行李的老头潦倒的职业,为他死去的弟弟(这段令我心碎,是真的心碎,我不开玩笑),为他妈妈向店员问了“百万个愚蠢的问题”后为他买了冰鞋而他却被开除,为那个萍水相逢却勒索他的妓女如何像一个普通姑娘一样去商店买东西,甚至为受人宠爱的钢琴手欧尼永远无法明白自我的钢琴其实有时候弹得很糟,这一切,他感到害怕和难受。他憎恶没脑子的姑娘,但却比谁都尊敬她们,他爱那些真正聪明的姑娘,用心去爱,爱到让我无法相信一个青春期的男生会有这么细腻和温柔的情绪。
他长得漂亮,小说不止一次强调。家境富裕。敏感而聪明,热爱阅读,作文写得好极了。是击剑队的队长,高尔夫打得能够拍体育短片,但被他拒绝了,因为他厌恶“混账电影”,为他厌恶的东西拍短片,会让他觉得自我是伪君子。而这一切,居然都不能令他快乐,居然都不能令他好好的活在这个世界上,那些他眼中的傻子、白痴、变态(我同意他的看法,并非偏激),却能自得其乐,这实在有点诡异。
如果你听我的意见,我说他是有道德洁癖的人。他不像我们,我们有时自我就不道德,有时自我道德但也能理解别人的不道德,我们是自私的凡人,快乐的大多数,因此我们还喜欢这个世界。
还是那句话,人把一切都看得太透,就往往无法幸福。霍尔顿承认,你务必想这一切“想得恰到好处”,才不会为这个世界难受。
塞林格绝对是把自我融入霍尔顿里面了,要是我写这么个完美的人物,我就绝对是把他当成一种理想写的,我要是塞林格,我写这么一个男孩的野心,绝对是让每个女孩子都爱他,每个男孩子都渴望成为他。
如果你了解他谎言后的绝望、粗口中的愤懑,如果你能了解他神经质举动下纯洁的心,如果你了解他应对世界的孤独与苦闷,即使你不能理解他,只要能了解到一些,你也不会认为他叛逆。他的心十分柔软,却过于冷静,他说的话令你笑,但同时鼻子有点酸,他爱着你时,十分温柔和安静,他鄙视你时,是在鄙视你身上的他自我,而他对一些人真正的讽刺,足可令人警醒。
而这样一个人,似乎注定不能享受凡人之乐,活在自我的世界里,砸碎窗户或是突然跳踢踏舞的人,我多么理解和爱这种人,但却似乎注定不能得到快乐,更可怕的是,当他们真的被人理解和宠爱时,他们又会本能的抗拒,抗拒一切能让他们活下去的糊涂乐观,坚持能让人发疯的清醒苦闷。
还没有看完,不想那么快看完,很留意翼翼地在看,像吃到了最好吃的甜点,不忍心一口吃完,怕吃完了,余生空虚,怕吃完了,忘了刚入口那种沁入心扉的触动,没有撕心裂肺的爱与恨,但我撕心裂肺的为他而痛。
我也觉得,这是一部更基本的作品,超越阶级、超越年龄、超越国界,只要你以前思考过,你就会有和霍尔顿同样的感受,我看了之后,已经觉得我的余生都无法忘记这部小说,这不是感动、不是会心、不是领悟,不是这些情绪,这是唯一一部直击心灵的小说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书笔记篇3
每一个人都有一段无法忘却的岁月,太多的敏感、偏执、荒唐、颓废、甜蜜与欢乐,使日子变得寂寞又温暖。站在一望无际的碧绿色麦田中,我想起了一个以前的坏孩子——霍尔顿。
我有段时光总是那么烦躁,会因父母一句话而暴跳如雷,会因朋友的一个动作而悲哀欲绝。之后我渐渐明白,那段时光,叫做青春。霍尔顿就是在那个时候突然闯进我的世界。他剪一个干净的水兵发型,却满头褐色乱发,邪邪的样貌,有些迷人。
霍尔顿读书的地方叫潘西,一个私立的贵族学校。在这之前他还上过艾尔敦·希尔斯学校。那儿有一个十分势力的校长名叫哈斯先生。到了星期天,哈斯先生见到开了汽车来接孩子的家长就跑来跑去和他们握手,要是学生的父母穿的粗俗又朴素,那老哈斯就只和他们握一下手,然后假惺惺一笑,之后就和别的父母去讲话。青春的日子里,快乐和痛苦很容易被放大,刺激着我们敏感的神经,我们总是会因为这点或那点而不满或愤怒。霍尔顿受不了这样的环境,于是选取了逃离,戴着自我的猎人帽拎着行李想要去往西部。生意对联 在临走前,他想要再见见自我的妹妹菲?。于是托人送去一张便条,约在博物馆旁边。过了好一会儿,菲?最之后了,她拖着霍尔顿在胡敦读书时用的旧箱子装满了行李决心与哥哥一同离开。霍尔顿没办法,只好放下了去西部。青春就是这样,充满了叛逆霸道却一心想要离开,最后在种种的牵绊下放下了目的。
文中有一段让人印象深刻的话:“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诶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我们可能很难相信这句话出自一个老师之口,但的的确确是这样,那时候学校里的老师大部分都是势力的伪君子,他们认为为了苟延残喘地活着不惜一切的人是成熟的,为了某种精神或理想的人是可笑的。就连孩子们读书,也是为了日后能买辆凯迪拉克之类的东西。霍尔顿以前同妹妹说,他想要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守护一群小孩子。相信也有很多人拥有过类似的理想,只是那个理想太过遥远,来不及努力就已经长大。长大意味着放下,放下掉有过的完美理想,成为所谓的“成熟男人”,为了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这是种痛苦的生活方式,但绝大多数人会为了生活背叛心灵。
最后霍尔顿生了场大病进了医院,至于之后的事,无人知晓。于是留在书中的霍尔顿再也没有长大,我想他依然是那个天真的,单纯的“坏”孩子。
成长似乎是个永恒的话题,有时候,懵懂的我们选取把自我的不满和内心的小叛逆藏匿于心中;有时候,为了迎合社会,我们学会了伪装,学会了恭维,学会了欺骗,学会了送给别人一个个假笑;有时候,为了追逐名利,我们麻痹了自我的内心,封锁住心中真实的想法,用一份份赤裸裸的假模假式包裹自我,竭尽全力不让真实的内心显露于外。我们越是这样做,越是会发现——其实别人都在这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