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公租房的概念已经深入人心了,但是小编私心以为大家对于公租房提出的背景和公租房的发展历程不甚了解,那么接下来小编就为大家尽量透彻的普及一下公租房提出的背景及其发展历程。
公共租赁房是对住房困难人群的过渡性的解决方案,目的是为那些不属于低收入人群但住房困难的人员,提供住房帮助。法律规定公共租赁房不归个人,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解决他们的住房问题。
不能租廉租房,却买不起经济适用房;不能买经济适用房,却买不起商品房;这就是传说中的“夹心层”的住房问题,他们刚刚毕业,收入不低但没有积蓄,买不起房却又租不到的、稳定的房。尽管住房保障体系不断发展完善,已经发展得很快了,但仍然有许多家庭和新就业人员处在这个体系的“空白区”。
2007年,中国相关部门就公共租赁房开始调研时,一个重要背景就是,希望通过公共租赁房这一政策探索解决大学毕业生等新就业人员的住房问题。 “夹心层”现象普遍出现之后,北京、天津、上海、常州、青岛等城市陆续开工建设或收购了一定规模的公共租赁房房源。这种由政府建设、低于市场租金限价出租、能长期稳定居住的保障性住房,为填补住房保障体系的空白提供了可能。
那么大家对公租房的发展历程又有多少了解呢?
其实为解决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美国政府在很早之前就推行了“公租房”计划。而“公租房”也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社会的住房压力,成为低收入民众延续生活梦想的基础。在19世纪至20世纪早期,美国政府对贫困人口的住房问题就给予了政策关注,其主要举措是对贫民窟进行大规模改造以提高住房的质量标准。1936年在亚特兰大兴建的“泰克伍德社区”,成为美国面向低收入人群的首个“公租房”项目。
20世纪的经济“大萧条”对美国社会带来巨大冲击,促使政府担当起更大的责任,通过对中产阶层补助的方式扩大“公租房”项目。1940年到1942年,在“罗斯福新政”后期,全美建成了8个大型“公租房”项目。这些房产在二战后逐渐被私人购买,但其中的7个项目直到2009年仍作为“公租房”项目在运转,并且政府与房产业主建立起有效的合作。
2016年2月3日,财政部为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从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我国将继续对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给予免征房产税等一系列税收优惠。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新发布的《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我国将对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期间用地及公共租赁住房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免征建设、管理公共租赁住房涉及的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