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物业不作为的事情见得多了,但是物业服务不到位,物业费又收得高的,也真是让业主很难忍啊。
业主投诉:物业费高达5.5元/㎡而服务却并不匹配
据统计,今年上半年,政府12345热线接到的有关住宅物业投诉达到2.6万件,其中不少是关于物业费过高的投诉。
家住南京河西某小区的宋小姐也表示,其小区物业费为5.5元/㎡,一套100平方米的房子,一年物业费就达到6600元。宋小姐说表示,买房时,有向开发商提出过物业费过高的问题,但对方表示入住后物业服务会很好,还含有管家式服务、代办服务、医疗服务等增值服务内容。
然而,入住后的体会却并不是像开发商说的那样,据宋小姐介绍,该楼盘物业提供的服务并不算好,连快递都要去服务中心自取。她表示,“我希望物业费能够收得更合理一些。”
那么问题来了,5.5元/㎡的物业费究竟是不是太高了呢?
据南京市物业办工作人员介绍,不能简单的说一个小区5.5元/㎡的物业费是否过高,“南京还有普通住宅收取十几元/㎡的物业费呢”。
然而,在大部分的普通住宅当中,5.5元/㎡的物业费的确算贵的,但业主在与开发商签合同的时候,就该问清楚物业费究竟涵盖哪些内容,一定要写在合同里。
相关人士还建议,随着《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的实施,物业费将完全向市场放开,业主如真有不满可直接向物价部门投诉。
物业费多少是怎么制定出来的?
据了解,江苏及南京地区的物业费因多年来受“政府指导价”影响,收取的标准并不算高。按照指导价,南京大多数开发商执行的是多层小区物业费高1.5元/平方米,高层小区物业费高1.9元/平方米的水平。
物业费需要综合人工成本、维护成本、小区环境等综合考量,物业服务收费等级基准价也应根据社会平均成本变动情况适时调整。所以,新老小区的物业费定价不一的情况,也并不鲜见。
物业费真心不合理怎么办?
入住以后,小区物业好不好,物业费贵不贵,不能仅听一个业主的。如果是普遍有意见,可以通过业委会与物业协商,或选聘其他的物业服务企业。
专业人士建议,监督物业企业履行物业合同,是业主委员会的职责。直接来说,单个业主是无权对公共利益的受损提出异议的,要举证也是由业委会来举证。但是,作为业主积极参与对物业服务的监督是值得肯定的,因为物业的好坏是与房产居住的舒适度和保值增值密切相关的。
后一个问题,新小区交房时,物业要求预交一年物业费,这又合理吗?未入住的业主,也要交物业费吗?
目前物业管理法律法规中,没有在交房时预收多长期限的物业费的相关规定,但是从行业管理来讲,长期限预交一年。
关于未入住的业主,物业费应该如何收取问题,按《物权法》的规定,不得以放弃权利而抿不履行义务。也就是说,物业管理费用是对物业共有设施设备及共用部位的维修保养的费用,所以物业管理费用不能因为未入住而不缴纳。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第十六条规定:“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