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大学生创业,山西出台了怎样的政策法规支持山西人民就业创业?下面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山西就业创业政策法规。
山西就业创业政策法规:创业培训补贴政策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业就业工程的意见》规定对有创业意愿人员进行创业培训,培训合格率达到80%以上、领取营业执照的人数达到培训合格人数20%以上的,按参加创业培训实际人数给予创业培训机构一次性补贴。补贴标准由原1000元/人提高到1500元/人(本意见下发前已出台高于此标准的市,仍按原标准执行)。创业培训补贴分两个阶段支付:创业培训结束后、培训合格率达到80%以上的,预付补贴资金的60%;半年内领取营业执照的人数达到培训合格人数20%以上的,支付剩余的40%。鼓励大专院校按国家和省的培训要求,对应届毕业生进行创业就业培训。凡培训合格者,发给培训合格证书,给予职业培训补贴,补贴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支付。
山西就业创业政策法规:小额担保贷款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业就业工程的意见》规定,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就业的,均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项目均视为微利项目,按规定享受相应的财政贴息。
申请小额担保贷款金额: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每人最高放宽到5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到期确需延长的,可展期1次。对利用小额担保贷款创业成功、带动3人以上就业且按期还贷的,可再次申请贷款,贷款最高可达10万元。对于符合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创业型小企业,吸纳人员超过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的,参照每人不超过5万元的额度,贷款最高可达200万元。
山西就业创业政策法规:农村青年创业贷款程序
《关于在全省开展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的通知》规定,我省农村青年创业申请小额贷款业务按照“自愿申请、严格审批、按期付息、到期还本”的原则,贷款额度较小的,由借款人经所在村团支部介绍向所在乡(镇)团委提出申请,经乡(镇)团委审核把关后推荐至当地乡(镇)农村信用社,农村信用社负责调查工作,对符合贷款条件的积极办理;贷款额度较大的,由借款人经所在村团支部介绍向所在乡(镇)团委提出申请,经乡(镇)团委审核把关后报团县(市、区)委,并由团县(市、区)委统一推荐至县级联社,县级联社指定机构负责调查工作,对符合条件的积极办理。各团县(市、区)委和县级联社按月向上级管理部门上报贷款统计表,并由团市委、办事处(市联社)统一汇总后报团省委、省联社。
山西就业创业政策法规:创业税费减免政策
(一)是对符合国家规定条件持《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在规定的期限和限额内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并依法免收属于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依法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并按规定依法免收属于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以及毕业两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按国家规定3年内免收属于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是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可享受国家现行规定的增值税、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并按规定依法免收属于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