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证明是很多人都需要用到的,但是购房证明也不是人都能随便开的。开购房证明是有一定条件的,只有符合开具购房证明的条件和基本要求,才能去相关的部门办理的,笔者今天就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开具购房证明的一些问题。
依据啊新出台的《关于促进本市的房地产的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及《普通住房界定标准》,房屋的交易纳税的标准有所改变了,是对于首次的购房的客户了,更可以享受到税收的减免政策的,当然,必要前提是能够提供首次的购房证明的。
购房证明条件:
1、年满18周岁;
2、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
3、购房人现名下没有单独或与他人共同购买的住房(与父母一起购房买的、按照房改的政策来购买的了、通过继承析产或拆迁安置获得的住房亦不算首套住房)。
购房证明基本要求:
1、首次购房查阅须由购房人本人提出申请。
2、申请人应如实申报相关情况,虚报、瞒报的,应当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
3、网上签订合同的,凭购房合同(包括商品房预售合同、商品房出售合同和房地产买卖合同)和有效身份证件,到所购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申请。
4、拍卖等其他方式购房的,凭相关购房证明文书和有效身份证件到市房地产交易申请。
5、购房人现名下有与父母共同购买的住房的,申请时还应出具户籍等相关证明。
购房证明受理时间:
1、区县房地产交易:每周一至周日的上午8时30分到11时30分,下午1时到4时30分。
2、市房地产交易:每周一至周五的上午9时到11时30分,下午1时到4时30分。首次购房查阅按市物价局和市财政局有关规定缴费,应由申请人承担。
大家对购房证明的开具应该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在办理各种手续之前,还是要先到网上做一个简单的了解,然后可以办理之前打电话咨询好,带着相关的手续和资料再去办理,这样能节省很多的时间和精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