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当天,住建部部长陈政高、副部长陆克华、副部长倪虹出席记者会,回答了“房地产工作”的相关问题。
此次记者会几乎提到了当前房地产领域的热点,包括棚改、一二线城市房价、农民工进城买房、街区制……
在谈到农民工进城购房时,我们明确能从部长们的表态中得出下面两点结论:
1、 农民工进城购房没有特权,首付比例和现市民一致;
2、 未来以“购租并举”的制度满足农民工的住房需求。
自从2015年12月21日经济工作会议定调加快农民工市民化、消化库存稳定房地产市场开始。各界围绕“农民工去库存”展开了一场大讨论。
农民工买房的三座大山——低收入、高房价、难贷款
围绕这三座大山,政府已经从就业、公积金制度改革、购租并举三大方面着手解决住房问题。此次政府对于解决农民工城市化后住房需求,不再局限于购房,而是强调“购租并举”,这就意味着,未来会在租房市场上发力,解决农民工住房问题。而且正在酝酿的新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已讨论是否将农民工等纳入保障范围,此举一旦实现,未来农民工即使无法实现用公积金购房,也可通过稳定就业缴存公积金来支付房租,保证住房需求。在改革住房租赁市场方面,住建部副部长倪虹明确表示,将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培育市场主体措施尽快建立完整、运行有序的住房租赁市场。
另外,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方面,2015年的目标是580万套,实际开工601万套,今年的目标是600万套。这些保障性住房投入市场后,政府可以通过直接提供公租房和发放住房补贴等形式支持农民工进城后的住房需求。
对于确有购房需求的农民工群体,通过自主缴纳公积金实现贷款的模式已经在武汉等部分城市讨论,具体措施是农民工群体先在公积金账户中缴存一定的“预存款”,满足一定的金额和年限后,可放大数倍后申请公积金贷款。例如,一位农民工每月在公积金存入1000元,连续存满两年,账户余额24000元,如果放大10倍,则农民工可获得公积金24万元的贷款额度,这样的额度足以满足三四线城市的贷款需求。也有农业银行“农民安家贷”这样的商贷产品,支持农民买房。
在国务院2015年8月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支出,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保证农民权益的基础上,开展“两权”(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也有部分银行推出针对农民的购房贷款产品,20%的首付,只需要支付10%,剩余部分有银行提供免息无抵押贷款。
贷款不愁了,那么首付呢?“农民工进城购房首付比例和其他居民没有区别”,这是来自住建部部长的表态。虽然首付比例时统一的,但针对农民进城就业保障收入的各种措施正在推进。包括落实享受基本公共服务,是孩子;就近解决农民工就业问题,让农民工进得了城,也能安定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