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纪守法是对每个公民的起码要求。作为祖国未来的我们应该知荣辱,树新风,做遵纪守法的学生。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遵纪守法 从我做起”的2000字优秀征文范文,一起来欣赏吧。
遵纪守法 从我做起征文2000字篇1
古人云:“无规矩不成方圆。”马克思说:“我们必须遵守组织的规矩,否则一切将陷入污泥中。”国有国法,校有校规。这些法律规章是维系国家、学校的基本规则,国家要发展,学校要和谐,大学生就要遵守国法,遵守校规。因此,大学生要自觉养成遵纪守法习性,珍惜道德底线,牢牢铭刻心间,顺利完成学业。
日升月落,斗转星移,匆匆的脚步,如水的岁月,冲淡了许许多多美好的记忆,尘封许许多多精彩的往事。但对于大学生,至真至诚地遵守校纪校规,则是心中必须遵循的坚定信念。要压抑着青春的激荡,抛弃感情的冲动,面向理性,走向成熟。用校规、甚至用法律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不断自我完善。
一要遵守校纪校规。做文明学生要从小事做起,从身边事做起。生活中,有少数同学不能正确地理解制度规则与自由发展,纪律约束与个性张扬的关系,不能很好地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这些做法都将成为个人成长道路上的障碍。人走关灯关龙头,主动捡起地上的垃圾,见到师长问声好,撞到别人说声对不起,得到帮助说谢谢……虽是身边不起眼的小事,但能铸造我们高尚的情操。
二要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做文明大学生,要有持之以恒的精神,永不变化的良好习惯。恶习会使人生陷入黑暗和低谷,而好的习惯会使人生充满阳光和理性。社会需要的是合格的人才,合格的人才来自合格的学生。大学生要成为合格的学生,最基本的就是应该遵守《西京学院学生手册》和《高等院校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遵守校纪校规,这对于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至关重要。
三要真正热爱西京校园。学校是奠定同学们做人基础的场所。一个人不管有多少知识,有多少财富,有多高地位,如果他不懂得做人的道理,这个人最终不会获得真正的成功和幸福。大学生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可以培养良好的集体观念,有助于将来与周围的人互助协作。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作为新时代的大学生,应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养成文明的行为习惯和科学的学习习惯。一举一动都转化为文明与进步,从小事和细节上寻找生活和学习的意义。
海尔集团总裁张瑞敏说过,“什么是不简单,把每一件简单的事做好就是不简单;什么叫不平凡,把每一件平凡的事做好就是不平凡”。张瑞敏正是带领海尔集团发扬这种“不简单不平凡的小事精神”,把海尔打造成为一个享誉全球的国际著名企业。 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治安状况令人担忧,青少年犯罪、学生犯罪率在上升,所以加强普法教育特别是对在校大学生进行普法教育非常必要。大学生要好好学习,遵守纪律,尊重老师,加强自身的法制观念,争做遵纪守法的合格大学生。
综上所述,大学生要做到遵守校纪校规,做文明学生,就要用智慧的双眼,清醒的头脑,理智的行为,看学校、看社会、去做事、去为人。严格要求自己,从小事做起;学会做人,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学会相互尊重,学会与人沟通;珍惜校园美好时光,远离罪恶,远离危害,遵纪守法,成长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合格公民。
遵纪守法 从我做起征文2000字篇2
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同志如此强调:“要着力在领导干部特别是高中级干部中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显然,领导干部带头遵章守纪,即是先进性的标准,也是普遍性的要求。
一、领导干部要做遵章守纪的模范,就要“晓之以理、明之以纪、学法懂法”
法律是治国的根本,制度是执政的准绳。领导干部是担纲履责的“领头雁”,应该明白法律、制度对于治国兴邦、安民富民的重要性,特别是对我国优秀的传统文化中所倡导的“家有常业,虽饥不饿;国有常法,虽危不亡”、“法令行则国治,法令驰则国乱”、“治国无法则乱,守法而弗变则悖,悖乱不可以持国”、“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等真理箴言,更应该晓之以理、明之以纪、自觉遵守。再就是领导干部是部属的“旗帜”和“方向”,做决策、定制度、抓落实、做指导等,只有做到“打铁自身硬”,熟悉各种法规、掌握执法依据,才能严格要求部属和管理所属人员,防止“权大于法”、“盲目执政”和“人情执法”的现象。因此说,领导干部要自觉学习各种法律法规,尤其是党的各种规章制度和行政许可法,也应了然在胸、驾轻就熟。只有这样,才能做一个遵章守纪的“明白人”和“行里人”。
二、领导干部要做遵章守纪的模范,就要“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清朝金兰生在《格言联璧·从政》里说:“执法如山,守身如玉,爱民如子,去蠹如仇”意思是说,做为执政者,只有执法从严,守身如玉,爱民如子,并仇视坏人和各种不良风气,才能得到人民的拥护和爱戴。领导干部做遵章守纪的模范,在平时的工作和执法过程中,就要不徇私情、不分亲疏、不分远近,坚持“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执法原则,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根本要求,特别是司法部门的领导干部,更要严格要求、严于律己、严肃纪律,自觉
做到“不管他是什么人,原则不开方便门;不管能得多少利,不拿原则做交易”。带头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对那些十恶不赦的“保护伞”,要敢于较真;对那些罪大恶极的当事人,要敢于碰硬;对那些热衷于钻法律空子的“双面人”,要敢于揭穿。用严明的制度和严格的执法,树立党员干部的浩然正气。
三、领导干部要做遵章守纪的模范,就要“制度管心、教育净心、责任强心”
思想教育非常重要,制度建设绝不可少。对于各级干部来说,特别是领导干部,作为国家权力的具体象征,没有严明的制度来监督和约束、没有管用的教育方式和方法、没有高度的责任和使命,久而久之,就很容易导致“权力异化”、“道德滑坡”和“信仰危机”等不良倾向的发生。为此,要按照十七届四中全会的要求,建立健全各种权力监督、责任追究、反腐倡廉等方面的制度与法律法规,始终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最大限度减少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完善防止责任淡漠、权钱交易等体制机制,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化、法制化水平。贯彻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在全党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等,反对和克服官僚主义,增强领导干部的群众观念;反对和克服消极腐败现象,树立廉洁勤政观念;反对和克服主观主义,树立实事求是观念;反对和克服“特权”主义,树立人人平等观念。不断赋予领导干部以新的责任,督促他们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始终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巩固执政地位、完成执政使命的要求和根本任务,保持党员干部的先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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