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扶持更多创业主力军,宝山出台了怎样的创业政策?下面小编告诉你。
宝山创业青年扶持政策:创业补贴
1、创业场地房租补贴
由本市户籍劳动者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劳动者创办的,在本市注册登记36个月以内的小微型企业(不包括劳务派遣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合作社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根据吸纳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协保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等并稳定就业的情况,给予最高3000元/人/年的房租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补贴总额以创业组织注册地或注册所在区县内一处经营地的实际发生房租为限。
2、青年大学生创业初创期社会保险费补贴
35周岁及以下青年大学生在沪创办3年内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合作社、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创业组织,新招用本市劳动者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后,可按新招认识申请社会保险费补贴。补贴标准为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60%作为缴费基数计算的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每个创业组织每年最多补贴2万元。
3、创业补贴
本区户籍劳动者创办的,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均在宝山区的初创期创业组织(工商登记18个月以内,注册资本金200万元以下的小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创业组织(不包括劳务派遣公司))可享受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作为基数计算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单以当月 对象实际缴纳金额为限,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4、带动就业补贴
本市户籍劳动者开办的,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均在宝山区,且带动1个及以上本区户籍劳动者就业的初创期创业组织;或者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的劳动者开办,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均在宝山区,且带动3个及以上本区户籍劳动者就业的初创期创业组织。
补贴标准为按上年度全是职工月平均工资60%作为基数计算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的50%,但以当月补贴对象实际缴纳金额为限。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一个组织每月最高补贴人次为10人次。
宝山创业青年扶持政策:创业能力
1、创业培训
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的失业人员、协保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以及在职人员, 外省市户籍并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处于缴费状态的从业人员,本市高校就读的在校学生等;在具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参加创业培训并坚定考核合格的,可按规定的补贴享受全额补贴。
2、创业见习
凡有创业意愿,35周岁及以下具有本市户籍的青年等,可申请参加3-6个月的创业见习。在宝山区创业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期间,符合条件的见习这可以享受当年度本市城镇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创业见习生活费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