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公积金贷款就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那么公积金可以二次贷款吗?公积金二次贷款条件是什么呢?相信有不少的朋友对这个问题都比较关心,现在小编就给说说公积金二次贷款及公积金二次贷款条件的问题。
近日住房公积金管理召开了新闻发布会,正式宣布自今年五月一日起,公积金办理二次贷款、支付二手房首付、进行异地贷款、提取公积金等方面推出了一揽子的新政。新政规定在首次贷款还清之后,不需要再等上5年的时间,只需在结清余款后满2年就可申请公积金二次贷款。而且二次贷款购买新房高的贷款额度由60万元调整到50万元、购买二手房高的贷款额度由35万元调整到30万元,并且二次贷款同样实行单方缴存额度为双方缴存60%的贷款额度限制,缴存余额的倍数也由15倍调整为10倍。此外,异地公积金贷款从全省放宽至全国范围之内。
职工申办二次贷款的,需要注意四点事项,一是申请二次贷款的缴存标准不变。即,借款申请人(含配偶)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满12个月(即满365天),申请贷款时账户是正常缴存状态,且在申请贷款的近12个月内,连续正常缴存12个月。二是二次贷款高额度调整。申请人双方符合申贷标准的,新建住房贷款额度高为50万元、二手房为30万元;仅单方缴存的,按照60%执行,即,新建住房高为30万元、二手房为18万元。三是二次贷款执行10倍的缴存余额倍数。以贷款高50万元为例,申请人结清首次贷款满两年后,夫妻双方缴存余额共需达到5万元方有可能申请到全额贷款。四是二次贷款利率保持首次贷款利率的1.1倍不变;三次及以上公积金贷款按国家规定仍旧不予受理。
调整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低首付款比例。将首次和二次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的低首付款比例分别由原规定的40%和60%,统一调整至30%。同时,首付款比例与房龄挂钩。
由于二手房随着使用年限的增加,房屋价值会因折旧而降低,因此在实际操作中,二手房的评估价值往往为市场价值的80%-90%甚至更低。为防范贷款风险,同时保持贷款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满足大多数职工的需要,此次调整仍旧按照原来的标准执行,即:按新建住房低首付款比例上浮10个百分点执行,同时继续实行首付款比例与房龄挂钩的政策。具体如下:二手房首次公积金贷款低首付款比例由原40%下调为30%,二次贷款由原来的60%下调为30%,同时对10年以上(不含10年)房龄的房屋,房龄增加以5年为一档,贷款首付款比例要相应提高10个百分点。
公积金异地贷款由省内放宽至全国范围扩大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范围。将省内异地贷款政策放宽至全国范围,在其他城市缴存公积金的职工,也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
此外,为确保异地贷款业务衔接,防范重复贷款引发风险,根据住建部要求,具过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的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可以分以下两种情形进行办理:
1.职工开具了缴存使用证明且在异地办理了公积金贷款,又以本人或配偶身份向我市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需提供证明接收地管理出具的贷款已结清证明,且符合我市二次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方可受理。
2.职工开具了缴存使用证明但在异地未办理公积金贷款,又以本人或配偶身份向我市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需提供证明接收地管理出具的无贷款记录证明或将原缴存使用证明退回,经确认后,可按我市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执行。
以上就是公积金是否可以二次贷款及公积金二次贷款条件的介绍,小编也要提示大家各个地方政策都不尽相同,可以到当地的公积金管理进行详细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