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无锡市房管局表示,无锡市将从2016年元旦起,在全市范围内使用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旧版合同停止使用,否则不予备案。
10月26日,无锡市房地产行业协会举办了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培训班,为期三天,全市320家房地产企业委派代表参加了培训。
旧版购房合同
新版购房合同
目前无锡使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版本为2000年171号版本,迄今已逾15年。在这15年里,房地产市场已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开发商的开发能力、商品房的品质特性以及购房者的权益意识等都今非昔比,旧版合同已经无法满足商品房买卖需要。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印发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即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对旧版合同的修订与完善,并与《物权法》等相关法律进行有效对接,更进一步维护购房者利益,能够大大减少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的合约纠纷。
新版合同明确规范商品房分预售、现售
与旧版合同相区别,新版合同根据商品房交易双方的实际情况,明确规范商品房预售、现售两种类型。
预售
新版预售合同示范文本适用于正在建设且已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买卖。
现售
新版现售合同示范文本适用于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买卖。
新版合同对购房者权益的保护做了细化
新版合同的大亮点,在于对购房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作了进一步的明确细化。
第一、在商品房房屋交付条件与交付手续、面积差异处理方式、规划设计变更等方面明确详细条款及赔偿方案,
第二、对于房屋质量及保修责任的条款也远比旧版合同复杂。比如,新版合同第七章“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对造成房屋质量问题的原因进行了详细分类,“因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引起的”、“其他质量问题引起的”、“装饰装修及设备标准引起的”、“室内空气质量”、“建筑隔声和民用建筑节能措施引起的房屋质量问题”的违约责任作了规范。
第三、新版合同还增加了质量担保、抵押、预售资金监管、买受人信息保护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