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正值夏季,天气太热,大家都不想出门了。为了方便职工公积金的提取,大连公积金管理中心针对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增加了销户提取公积金的渠道。可以通过公积金网站和营业厅自助服务设备,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在交易成功后,系统自动将资金划转至职工公积金联名卡中,简单方便又快捷。
具体如下:
一、公积金网站办理
登录大连公积金网站,点击右侧“个人用户登录”,输入公积金联名卡卡号、公积金密码、验证码,登录到“个人业务系统”,选择左侧“业务办理”——“退休销户提取”,再次输入公积金密码后提交即可。
二、营业厅自助服务设备
在公积金管理中心营业厅内的自助服务设备上,点击“个人业务”,选择联名卡登录,输入公积金密码,选择“退休销户提取”,确认金额后点击“下一步”,后打印“退休销户提取业务回单”,点击右上角“退出”即完成。
三、办理要件
1、提取人有效身份证件。
2、公积金联名卡。
3、离(退)休证或《退休审批表》(无退休证的年满60周岁男职工和年满55周岁女职工可不提供)。
四、相关注意事项
1、以上两种渠道仅限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即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以身份证中出生日期为准,生日当天即可以办理。
2、公积金贷款有欠还的不可销户。
3、联名卡须为正常状态。
4、个人没有未达账项。
符合条件的职工,可以采用以上的方式办理。目前,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园区、开发区及金州区办事处营业厅内安置了自助服务设备,其他地区办事处的自助服务设备将会陆续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