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房屋买卖在签订了购房合同后,出现房主违约的现象。这一现象大多是由于飞速上涨的房价造成的,一些房主支付违约金后再将房子进行售卖反而能赚更多的钱。那么,如果在房屋交易中房主提出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购房者应当如何应对呢?本文讲为大家分析并支招。
有这样一个案例:2015年12月,李小姐与王先生协商达成一致签订了购房合同,李小姐购买王先生名下三居室房产一套,房屋总价人民币136万元,李小姐应于签约当日给付定金2万元,于房屋评估报告下发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款45万元,其余购房款91万元由李小姐申请贷款支付,贷款期限不晚于2016年1月31日。但王先生却在1月20日告知李小姐解除合同并愿意支付违约金。
所谓合同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之后,因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或者双方的协议,使基于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合同法》规定了两种合同解除:一是约定解除。这种方式共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合同约定了合同解除条款和双方在合同签订后达成解除协议。 二是法定解除。我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有以下几点规定: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在房价涨的飞快的情况下,如果卖家硬要违约不卖房,那么,有没有办法可以降低买家的这种风险呢?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来进行约束。可以从定金方面来说,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定金高可以达到总房价的20%。如果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要求双倍返还定金。比如一套房子售价200万元,如果定金约定为40万元,违约双倍返还就是80万元。而从违约金方面来说,一般违约金不能超过总房价的30%。200万的房子违约金高可以约定为60万元。当时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看,如果房价上涨的空间没有赔偿的多,卖家自然也就不会违约了。
所以,买房时请一定要了解清楚房屋状况,在签署合同时仔细阅读条款,尽量将自己的利益大化话,这样才不会发生 房主提出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自己手足无措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