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基层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乡镇人大工作会议讲话,仅供参考。
乡镇人大工作会议讲话(一)
同志们:
这次全市乡镇人大工作会议,是在全市乡镇人大换届后,由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也是继1996年全市乡镇人大工作会议之后的又一次重要会议,开得很好、很及时、很必要。市委曹学成书记对这次会议非常重视,在他刚当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之后,就立即召集主任会议进行了部署,提出了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在20xx年工作计划中专门作了安排,会前又由市人大常委会两位副主任分别带领调查组,先后到6个县市区的部分乡镇着重就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做好乡镇人大工作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也都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了书面汇报,为会议的召开做了充分的准备,市委常委会也专门做了研究。上午,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曹学成同志代表市委、市人大常委会作了重要讲话,回顾总结了近些年来全市乡镇人大的工作,充分肯定了所取得的成绩,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稳定农村大局的高度,阐述了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的重要性,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乡镇人大工作的领导、开创乡镇人大工作新局面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领会,坚决贯彻落实。会上,我们还邀请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副主任毛春智同志,就如何搞好乡镇人大工作做了辅导报告。大家普遍反映,报告理论联系实际,深入浅出,使我们学到了知识,坚定了信心,增强了做好人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下午,大家分组对曹书记的讲话进行了认真的讨论,会后,要继续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结合本地的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期间,大家还认真讨论了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乡镇人大工作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并提出了许多很好的建议意见,会后将根据大家的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后由市委印发。
潍坊市的乡镇人大工作是从1987年设立乡镇人大主席团专职常务主席后开始起步的。1996年召开的全市乡镇人大工作会议以及市委转发的《中共潍坊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人大工作的意见》的实施,使全市乡镇人大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去冬今春,全市乡镇人大依法进行了换届选举,158处乡镇选举产生了158名人大主席,79名人大副主席。各市区人大常委会还任命街道人大工作室主任31名,副主任10名。为做好新形势下的乡镇人大工作提供了组织上的保证。
回顾近几年来我市的乡镇人大工作,总的发展是健康的。全市乡镇人大在各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和国家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大胆探索,锐意进取,各项工作和建设都取得了显著成绩,为促进全市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同时,我们也应当看到,乡镇人大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特别是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后,乡镇人大工作面临一些新的情况、新的问题。对此,我们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市委书记曹学成同志在全市乡镇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乡镇人大工作的意见要求,全面贯彻“三个代表”的要求,统一思想,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推动全市乡镇人大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的重大意义
乡镇是我国最基层的政权组织。乡镇工作做好了,我们的一切工作就有了基础,有了保障。作为基层国家权力机关的乡镇人大,在基层政权建设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只有做好乡镇人大工作,才能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因此,必须从实践“三个代表”的高度,强化以下五个方面的认识:
第一,坚持党的领导是加强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宪法规定了党在国家和社会事务中的领导地位,这是我们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的一个基本原则,也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作为乡镇人大,要坚持向党委请示汇报制度,做到重大活动经党委批准,拟作出的决议决定经党委原则同意;对工作情况和遇到的问题,及时向党委汇报,提出建议,主动争取党委的领导和支持。要善于领会和贯彻党委的意图和主张,及时把党委的重大决策经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贯彻执行。这次乡镇人大换届后,有相当一部分乡镇人大主席由党委书记担任,这样更有利于党委了解、掌握人大的工作情况,及时给予工作上的领导。无论是专职主席还是专职副主席,都要自觉摆正位置,始终注意把人大工作置于党委领
导之下。应当明确,没有党委的领导和支持,人大工作是很难开展的;人大越是坚持和依靠党委的领导,工作就会越顺利、越发展。
第二,依法办事是人大行使职权的基本原则。“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的十五大提出的治国方略。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依法办事成为一切工作的准则。目前,我国已正式成为WTO成员国,今后对外经济交往都要按国际规则办事,讲规则实际上也就是要依法办事。在新形势下,农村经济越发展,农村改革越深入,农民及各方面之间的经济活动与利益越复杂多变,就越需要健全的法制来引导、规范和保障。因此,作为基层国家权力机关,一定要自觉地坚持依法办事,保证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始终在法制的轨道上健康发展。
第三,讲求实效是人大监督工作的归宿。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是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最重要、最基本的一项职权。监督工作的实际效果如何,关系到人大整体效能的发挥,关系到国家权力机关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和权威,关系到对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实质性推进。乡镇人大要把讲求实效作为行使监督权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监督的动机和效果统一起来,善于抓重点,谋大事,对看准了的问题,要抓住不放,一抓到底,直至抓出成效。
第四,支持代表发挥作用是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基础。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人大行使法定职权的主体。各级人大尤其是乡镇人大,一定要高度重视代表工作,密切同代表的联系,积极支持代表依法执行职务,切实发挥好代表的作用。否则,人大工作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第五,开拓创新是激活人大工作的内在动力。江泽民同志指出:“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也是一个政党永葆生机的源泉。”人大工作不是什么“二线”工作,它处于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推进依法治国的第一线,依法治国越推进,人大的地位和作用就越重要。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与时俱进”已成为时代的要求。因此,我们从事人大工作的同志,一定要紧跟时代的步伐,坚持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以新的作为,树立国家权力机关的权威和地位。
二、明确任务,加大措施,认真行使法定职权
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是人大工作的根本任务,保障和促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人大工作的首要职责。乡镇人大要着眼于适应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把促进生产力发展摆在突出位置;着眼于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实施,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化进程,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着眼于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第一位,努力实现和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首先,要依法开好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由于乡镇人大不设常设机构,所以,依法召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好本乡镇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大事项,是乡镇人大依法行使职权的重要形式。要认真克服少数乡镇存在的对人代会重视不够、审议质量不高,对会议议题、程序等不明确、不规范的现象,切实把依法开好每年的人代会作为最重要的一项工作。会前,要认真组织代表深入调查研究,了解民意,集中民智;会议期间,要按照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和实事求是的基本原则,严格依照法定程序组织会议,不能怕麻烦、图省事,随意简化会议程序。除了法定的议程外,还要根据各地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充实会议内容,并通过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把党的主张变成人民群众的意志,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同时充分调动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积极性,支持和鼓励代表对政府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使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真正成为人民群众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的载体。在认真组织开好一年一度的乡镇人代会的基础上,还可以采取依法召开专题乡镇人代会的形式,审议决定本乡镇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一些重大事项。对作出的决议、决定和代表的建议意见,人大要采取多种形式抓好督促落实。
其次,依法履行监督职能,切实加强监督工作。人大的监督权,从根本上说,就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权力,是人民行使管理国家权力的重要体现。在人代会闭会期间,乡镇人大日常工作中的主要任务就是监督。长期以来,由于种种原因,乡镇人大主席被过多安排直接分管政府有关工作的现象较为普遍,这不仅仅分散了乡镇人大主席从事人大工作的精力,更重要的是有违宪法法律赋予人大的职责,弱化了乡镇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对政府工作的监督职能。随着依法治国观念的逐步深入人心,广大人民群众对社会主义民主化、法治化的渴求越来越强烈,乡镇人大的任务也愈加重要。乡镇党委的主要负责同志,要充分认识乡镇人大的性质、地位和作用,支持乡镇人大的同志从行政事务中摆脱出来,集中精力围绕依法治乡治镇,加大监督力度,拓宽监督渠道,提高监督实效,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国家权力机关应有的作用。面对当前农村的实际,乡镇人大在履行监督职能时,应当注意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加强对法律法规的检查监督。要重点抓好对农业法、土地管理法、减轻农民负担条例等与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督促乡镇政府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抓好乡镇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的各项工作,推动依法治乡治镇和村民自治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要加强对基层执法部门的执法监督。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促进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保障农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在法律的规范下健康有序地发展。三是要加强廉政和效能监督。通过加大评议工作力度,推动基层机关和公务员队伍的全面建设,促进其廉洁勤政,务实高效。四是要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监督。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多数是反映群众意愿的“民心工程”,乡镇人大要督促政府认真办理落实,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要重视发挥人民群众的民主监督作用,通过抓好代表建议意见和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案件的督办工作,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化解矛盾和纠纷,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第三,积极做好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乡镇人大代表的作用。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主体。我市共有各级人大代表14000多名,其中乡镇人大代表10484名,这是一支了不起的、非常重要的力量。总的来说,近几年全市各乡镇人大围绕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和党在农村的中心工作,组织代表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扎实有效的活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实践证明,提高乡镇人大工作的效能,必须把代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抓紧抓好。要建立代表小组,健全代表活动工作机制和活动网络,通过开展因地制宜、灵活多样的小组活,促进代表活动的经常化、制度化;要通过组织代表评议、调查、视察、执法检查等活动,充分发挥代表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积极引导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发挥代表在经济建设和遵守宪法、法律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带领和教育广大群众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促进依法办事,保障法律法规在基层的贯彻落实;要发挥代表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广泛开展代表联系选民活动,为民解忧,为民服务,维护农村社会的稳定;要加强对乡镇人大代表的培训,通过多种形式,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乡镇人大代表学习宪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以及与农村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人大工作的基本方法和程序,增强其履行职责的自觉性和实际工作能力。要建立健全代表工作制度,并切实抓好落实。现在我市不少乡镇人大已相继建立起了代表学习、视察、接访、联系选民、评议和代表建议意见办理、人大主席走访代表以及代表向选民述职等一系列制度,整个乡镇人大的工作机制日趋完善。对于暂时还没有建立起这些制度的乡镇,要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抓紧建立完善。已经建立的乡镇,应本着一要强化、二要落实、三要深化完善的原则,进一步补充、修订、提高和完善,力争把制度建设搞得更好、更富有成效。
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把监督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监督工作是乡镇人大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乡镇人大的权威如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乡镇人大的监督工作。因此,乡镇人大要把监督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抓紧抓实,讲求监督艺术,提高监督权威。
(一)在讲求监督的力度上,努力做到“四个坚持”。一是坚持依靠党的领导与依法办事相结合,提高监督的实效性。党对国家的领导主要是政治的、思想的、组织的领导,是路线方针政策的领导。党把自己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和人民的行动。因此,坚持党的领导与人大依法行使职权是一致的。人大工作只有把坚持党的领导与发扬人民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才能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才能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监督工作也才能取得实效。二是坚持监督人与监督事相结合,增强监督的权威性。人大选任的国家机关干部,能不能严格依法办事,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直接关系到依法治国目标的实现。对此,必须强化对选举、任免干部的执法监督。目前,许多乡镇人大组织开展的述职评议等工作,有效地促进了被评议干部工作作风的转变。下一步在述职调查方面,要进一步扩大视野,增强工作的实效性和整改督查的针对性。同时,还要通过加强对学法、执法情况的监督以及建立奖惩制度等形式,切实增强监督的权威性。三是坚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与主席团成员参加的会议相结合,实现监督的经常性。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基层人民群众行使管理国家事务权力的载体,是监督政府工作的法定形式。但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由于不设常设机构,每年召开的次数也是有限的。因此,组织好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成员参加的会议,就显得尤为重要。各乡镇应在这方面进行研究并积极实践。四是坚持监督点与监督面相结合,注重监督的全面性。监督点,也即个案监督,是强化人大监督职能,树立人大权威的有效监督手段。人大的监督如果离开了具体事件,就会流于形式,就会成为一句空话。因此,既要注意把握住工作的重点,加大个案监督的力度,又要以点带面,实现对政府工作的全面监督。
(二)在讲求监督的艺术性上,注意做到“四合”。一是工作程序和内容要合法。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的职权是法定的,职权行使的程序也是法定的,乡镇人大及其主席团必须善于依法行使职权,坚持依法办事,依照程序办事,杜绝各种不履行职责或超越法定权限现象的发生。二是工作思路要与党委的中心任务合拍。乡镇人大要自觉地做到紧紧围绕
党委的中心开展工作,凡是重要的工作和重大活动,都要及时向同级党委请示汇报,力求与党委的工作部署相协调。三是工作措施要与“一府两院”合力。乡镇人大与政府尽管分工不同,又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但其根本目标和根本利益都是一致的。因此,乡镇人大在履行职责时,一方面要依法组织好对政府工作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另一方面又要积极发挥部门优势,支持和协助政府推行工作。四是工作出发点要与人民群众合心。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由人民选举产生,必须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必须把最大限度地代表、维护和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实践好“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
(三)在把握好监督的准确性上,保持监督的合理有“度”。首先,要把握监督工作的量度。坚持抓大事,抓重点,抓关键,防止眉毛胡子一起抓。同时,要把握两个原则。一是考虑群众的关切度,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迫切要求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我们监督的重点。二是考虑“一府两院”的承受度。鉴于“一府两院”日常工作十分繁忙,监督工作中应考虑其在人力、物力等方面的承受能力,体谅他们的困难。对有些比较复杂、解决起来难度大的问题,不能操之过急,要统筹规划,精心实施,经过坚持不懈地努力,实现监督的目标。只有如此,才能起到监督、支持和帮助的作用。否则,就容易形成监督的对立性,造成不好的负面影响。其次,要把握好监督的力度。坚持从实际出发,对看准了的问题,要标准不降,要求不减,锲而不舍,一抓到底,直到抓出成效和人民群众满意为止。再是,要把握好监督的深度。站在全局的高度,着眼于解决深层次的问题和主要矛盾。
(四)在讲求监督的效果上,要注意处理好几个关系。一是要正确处理好上下级人大的关系。人大系统上下级之间虽然不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但法律上是监督关系,工作上是联系关系,业务上是指导关系。因此,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在对乡镇人大工作的联系指导时,应注意把握以下几点:一要平常多联系。要利用多种形式,加强信息的交流,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传。二要大事抓统一。对影响大、范围广的一些视察、检查活动,要注意搞好上下联动,以便形成工作的合力。三要难事搞培训。对工作中容易出问题、法律性、政策性较强的工作,要及时搞好培训。四要人事早建议。对人大主席、副主席的工作平时要心中有数,在干部调整前,要及早向党委和组织部门提出建议。乡镇人大要经常向上级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反映情况。乡镇人大之间也要加强相互之间的联系和沟通。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要按照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乡镇人大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密切与乡镇人大的联系,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尽最大努力帮助乡镇人大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二是要正确处理好与乡镇政府的关系。乡镇人大与政府的关系,是决定与执行的关系、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但两者的根本目标和根本利益都是一致的。乡镇人大要在工作精力、工作安排等方面,把保障和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从发展民主和加强法制两个方面为经济工作创造一个齐心的、稳定的社会氛围,积极支持和协助政府推行工作。乡镇政府要自觉接受乡镇人大的监督,严格依法行政,同时又要为乡镇人大行使监督职权给予必要的保障,保证其工作的顺利进行。三是要正确处理好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与主席团的关系。《山东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若干规定》中规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在闭会期间可以召开主席团成员参加的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听取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的工作
汇报,讨论决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重要工作。”因此,在闭会期间,乡镇人大主席和副主席,不仅自身要按照工作职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同时,还要注意充分发挥乡镇人大主席团的作用,定期或不定期地召集主席团成员参加的会议,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讨论决定本乡镇的重大事项,行使好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的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