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是很多购房低收入家庭利好政策,那么海口市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和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是什么样的呢?想了解自己符不符合申请条件详见下文。
一、海口是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一)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在本市辖区内依法注册登记的单位(包括各类经济实体、其他组织)连续工作并依法缴交各项社会保险满8年。
(二)无自有住房或住房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三)家庭收入符合市政府划定的家庭收入标准。
(四)家庭人均资产净值低于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
注:年龄在35周岁以上(含35周岁)的下列人员可作为单身申请人提出申请:
(一) 离异不带子女的人员;
(二) 丧偶不带子女的人员;
(三) 未婚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一) 已按房改政策购买公有住房的。
(二)已拥有解困房、安居房、集资建房等政策性优惠住房的。
(三)已按规定领取住房补贴的。
(四)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转让过房产的。
三、申请人应当提交的材料:
(一)家庭成员身份证明、户口簿及婚姻关系证明。
(二)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由房屋产权部门出具相应的产权证明,包括自有住房的产权证明、承租住房的证明,无产权登记的证明。属借住性质的,申请人还需提供借住证明。
(三)家庭成员上一年度收入证明材料。未就业的,提供该家庭成员所居住地或户籍地镇(街道)或居委会出具的相关收入状况证明材料;有工作单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年收入情况证明;属于个体工商户的,提供营业执照及上一年度相关税收缴纳凭证。
(四)其他必要材料。
属本市城镇居民低保家庭、烈士遗属、优抚对象、孤老、残疾人等特殊困难家庭的,由属地民政部门提供相关证明。申请家庭成员中属离、退休的、由发放离、退休金的银行或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