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租房人越来越多,很多租房人对于心仪的房子恋恋不舍,总是想长期的住下去,总想签一个长期合同,这样既可以不用担心问题,又可以免去搬家所带来的苦恼,可谓是一举两得,由于承租人不希望频繁搬家,而出租人也不希望在短时间内又要寻找新的房客,双方都需要又一段比较稳定的时间,所以双方需要在租房合同中约定一个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弃这一住房而租赁别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后,承租人将住房退还给出租人。如果承租人要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则要提前通知出租人。经协商,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可继续租赁该套住房。如承租人要搬走,但是没有找到合适的新住处,出租人应酌情延长租赁期限。近有朋友问我,租房合同的长期限是多长,相信大多数人也会有同样的问题,房屋租赁合同期限长是多少年?到了时间能不能在租?带着这样的问题,今天我就给大家解读一下。
我们先要明白租赁是转让租赁物的使用权,是承租人为使用租赁物而满足自己生活或经营的需要。承租人的这种使用权是以支付租金为代价的,当承租人达到使用收益的目的后,需要将租赁物返还出租人。
我国《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根据上述规定,租赁合同的期限长不得超过20年,如果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在20年期满时,仍然希望保持租赁关系,可以采取两个办法:一是并不终止原租赁合同,承租人仍然使用租赁物,出租人也不提出任何异议。这时根据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又形成了一个不定期租赁的关系,但任何一方当事都有权随时解除租赁合同。二是双方当事人根据原合同确定的内容再续签,当事人仍然可以再订一个租期为20年的合同。
也就是说对于房屋租赁合同期限长是多少年的这个问题,上面给出了明确的解释,20年,到了20年还可以再定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