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真实、广泛的民主
(1)国家:国家都是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进行阶级统治的工具,阶级性是国家的根本属性。
(2)我国的国家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3)人民民主专政的最大特点:对占全国人口绝大多数的人民实行民主,对极少数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对分子实行专政。
民主的优点:广泛性(表现在广泛的民主权利和民主主体的广泛性)和真实性(表现在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有制度、法律和物质的保障,人民能够自己管理国家,也表现在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广大人民的利益得到日益充分的实现)
(4)新型的专政:对极少数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对分子实行专政。
(5)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
(6)民主与专政的关系:一方面,民主与专政相互区别、相互对立,民主只适用于人民内部,专政则适用于敌对势力。另一方面,民主与专政相辅相成、互为前提。民主是专政的基础,专政是民主的保障。
2、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正义的事情(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意义)
(1)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立国之本
(2)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政治保证(P7)
(3)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时代新内容
(4)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件正义的事情
二、政治权利和义务:参与政治生活的准则1、神圣的权利庄严的义务
(1)公民享有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②政治自由③监督权
(2)公民必须履行的政治义务
①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②遵守宪法和法律③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④服兵役和参加兵民组织
2、参与政治生活把握基本准则
公民参与政治生活,依法行使政治权利,依法旅行政治性义务,要遵循以下的基本准则:
(1)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表现在三个方面,P10-11)
(2)坚持权利和义务统一的原则(权利是义务的前提,义务是权利的基础)
(3)坚持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