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做网约车有什么条件?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2017广东网约车新规,希望对您有帮助。
2017广东网约车新规如下
据悉,网约车平台、车辆和驾驶员等三项许可事项即将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据悉,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已与公安部门系统对接,12月5日起,有意向的人员可通过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官网申报考试,原具备本市巡游出租汽车从业资格的驾驶员,可直接持相关材料到市行政服务中心运政窗口申请办理许可。
网约车平台、车辆的许可申请也计划在12月5日开展受理。据悉,在网约车平台公司许可申请方面,需先取得法人企业注册地的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对其线上服务能力的认定,通过认定后再凭认定结果到市级办理许可。
同时,在车辆许可方面,按《细则》规定,车辆所有人应先与取得我市许可的网约车平台公司签订接入协议,在平台公司未取得许可之前,车辆无法申请办理许可。
相关内容,可关注市道路运输管理处网站,该网站包含办事指南、网上受理等内容,有意向进入我市网约车行业的平台公司、车辆所有人和驾驶员可到网站上查询和下载。
问题1:什么样的车可以做网约车?
网约车标准略高于巡游车,车辆必须是闽D牌照,混合动力车型被纳入车型许可条件
据悉,在《细则》征求意见期间,共征集到有效意见879份,反映的内容集中在车辆和驾驶员许可条件方面。
在网约车车辆许可条件方面,意见出现“两极分化”,有的人认为燃油动力车辆2700毫米轴距及2.0升或1.8T排量的准入标准定得过高,有的人认为标准偏低。
目前,我市现有主流巡游车的车辆技术标准已达到2700毫米轴距及1.8升排量,按照国家要求,网约车标准应略高于巡游车,且我市是著名旅游城市,网约车应具备较高档次才符合我市的城市定位和形象。因此,原定的标准“燃油动力车辆轴距不低于2700毫米,发动机排量不低于1950毫升或者排量不低于1750毫升,且发动机功率不低于110千瓦”总体适合发展需要,《细则》未采纳降低标准的建议。
正式出台的《细则》采纳了大力推广新能源车辆的建议,增加了对非插电式油电混合动力车型和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车型的技术要求,有利于鼓励和引导新能源车型进入网约车市场。
《细则》进一步完善了车龄要求,我市规定首次申请许可的车辆车龄应在3年以内。车辆在经营过程中如因个人原因可以选择退出市场转为非营运车,且允许今后再次申请许可,但是车龄要求必须在6年以内。
在厦门开网约车,车辆必须是闽D牌照,但驾驶员不一定非要厦门户籍。《细则》征求意见期间,不少人认为应加强驾驶员户籍管理,建议强制要求驾驶员具有本地户籍。经研究,我市有别于北京、上海、天津等特大型城市,对外来人口的管理历来持更加开放和包容的态度,且巡游出租车的驾驶员有90%以上都是外地户籍,因此,我市规定外地籍驾驶员持有我市有效居住证即可申请从业(因为我市居住证还未正式实施,目前持有暂住证6个月以上也可申请)。
问题2:会不会出现“网约车难约”?
原有网约车可能有一半不符合许可条件的车辆需要退出,但从长远看,这种现象并不会持续
《细则》落地实施后,不少市民关注:现有不少网约车辆不符合许可条件,它们退出后,会不会出现“网约车难约”的情况?我市的网约车市场又将发生哪些变化?
昨日本报记者采访相关业内人士,该人士表示,《细则》出台后,肯定会有较多不符合许可条件的车辆需要退出,可能占原有网约车总量的一半,“但需要注意的是,这是一个‘良币驱逐劣币’的过程,也是新规实施的重要目的之一。”该人士说,“也就是说,短时间内,市民可能会感觉到,网约车不好叫了,但从长远看,这种现象不会持续下去。”
该人士分析,在《细则》实施后,网约车的安全、品质、服务等等,拥有统一标准,乘客出行体验会更好,不规范、不合法经营的现象将减少,市场将进入良性发展轨道。愿意从事这一行业的公司、个人,将会仔细分析、思考市场发展潜力,进而做出是否要参与经营的判断。
比如,现在已经有厦门本地国企看好《细则》实施后的市场前景,计划加大投入进行布局。昨日,“元翔首约”(厦门翔业集团与首汽约车合作网约车品牌)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公司目前主要围绕厦门机场接送机这一出行情景开展业务,公司所有车辆和驾驶员都符合《细则》规定的许可条件,这对业务发展十分有利。该负责人透露,他们正在酝酿打造独立品牌,所属翔业集团旗下。该负责人说,目前,这一独立品牌正在进行平台建设,计划明年初正式推出,并视业务开展情况增投车辆,同时积极牵头建设全国机场网约车接送机联盟,做大中高端市场。
问题3:乘客可以享受哪些权益?
平台公司需提供正规发票,为乘客购买承运人责任险等相关保险,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时,平台公司应先行赔付
正式实施的《细则》还制定了网约车平台公司和驾驶员经营规定,最大限度保护乘客利益。
比如,平台公司需提供24小时不间断运营服务,提供正规发票,为乘客购买承运人责任险等相关保险,车辆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时,应承担先行赔付责任,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乘客或驾驶员转移运输服务风险。平台公司要公开服务质量承诺,设置服务监督与投诉处理机构,公布服务监督电话及其他投诉方式与处理流程,及时处理乘客的投诉。
网约车驾驶员也应当遵守相关规定,如安全文明驾驶、礼貌服务,保持车辆性能良好、车内整洁。不得巡游揽客和轮排候客,不得绕道、甩客、违规收费。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福建省关于规范和促进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发展的政策精神,我市根据乘客为本、分类监管、统筹兼顾和错位发展的原则,将上级政策与厦门实际有机结合,研究制定了《细则》,10月27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并于10月27日至11月2日通过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近日正式发布实施。
网约车纳入监管
我国首部网约车管理办法施行,严把网约车司机和平台准入“门槛”;国家卫生计生委新规要求完善医疗安全管理,明确医疗质量管理责任;800公里以下短途航线票价自定,乘客出行有望迎来更多“特价票”……这个11月,一批即将施行的民生新规,让法治愈发完善,让生活更加安心。
有暴力犯罪等记录
不得驾驶网约车
11月1日起,备受关注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正式施行,这意味着“网约车”这一新兴的出行方式自此进入法治轨道。
根据办法,网约车司机应当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有3年以上驾龄,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和暴力犯罪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办法明确,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记录驾驶员、约车人在其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内容、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订单日志、上网日志、网上交易日志、行驶轨迹日志等数据并备份,并通过其服务平台以显著方式将驾驶员、约车人和乘客等个人信息的采集和使用的目的、方式和范围进行告知。未经信息主体明示同意,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使用这些个人信息用于开展其他业务。
有关部门应建立网约车平台公司和驾驶员信用记录,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出租汽车行业协会组织应当建立网约车平台公司和驾驶员不良记录名单制度,加强行业自律。
医疗质量管理
责任主体进一步明确
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的《医疗质量管理办法》11月1日起施行。办法要求建立医疗机构医疗安全与风险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办法明确医疗质量管理实行院、科两级责任制。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本机构医疗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临床科室以及药学、护理、医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医疗机构应当成立医疗质量管理专门部门,负责本机构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二级以上的医院、妇幼保健院以及专科疾病防治机构应当设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开展本机构医疗质量监测、预警、分析、考核、评估以及反馈工作,定期发布本机构质量管理信息等。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安全与风险管理体系,完善医疗安全管理相关工作制度、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加强医疗质量重点部门和关键环节的安全与风险管理,落实患者安全目标。同时,要利用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意外保险等风险分担形式,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制订防范、处理医疗纠纷的预案,预防、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完善投诉管理,及时化解和妥善处理医疗纠纷。
800公里以下航线票价自定
由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关于深化民航国内航空旅客运输票价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11月1日起正式实施。通知规定,800公里以下航线和800公里以上部分航线的票价将由航空公司依法自主制定,这意味着广大乘客将迎来越来越多的“特价票”。
通知规定,航空公司制定、调整市场调节价航线的具体票价种类、水平、适用条件,至少提前7日向社会公布。在全票价基础上,航空公司各航线票价上调幅度累计不得超过10%,每航季票价上调航线不得超过1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