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之后
1956年,毛泽东发出了“绿化祖国”、“实现大地园林化”的号召。中国开始了“12年绿化运动”,目标是“在12年内,基本上消灭荒地荒山,在一切宅旁、村旁、路旁、水旁,以及荒地荒山上,即在一切可能的地方,均要按规格种起树来,实行绿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79年2月,在邓小平提议下,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根据国务院的提议,正式通过了将每年的3月12日定为植树节的决议。这项决议的意义在于动员全国各族人民积极植树造林,加快绿化祖国和各项林业建设的步伐。将孙中山先生与世长辞之日定为我国植树节,也是为了缅怀孙中山先生的丰功伟绩,象征中山先生生前未能实现的遗愿将在新中国实现。
1981年12月13日,五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这是建国以来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对绿化祖国作出的第一个重大决议。决议指出,凡是条件具备的地方,年满11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除老弱病残者外,因地制宜,每人每年义务植树3棵至5棵,或者完成相应劳动量的育苗、管护和其他绿化任务。决议号召全国各族人民“人人动手,每年植树,愚公移山,坚持不懈”。
1982年的植树节,邓小平同志率先垂范,在北京玉泉山上种下了义务植树运动的第一棵树。
1984年 9月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七次会议通过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总则中规定:“植树造林、保护森林是公民应尽的义务”,从而把植树造林纳入了法律范畴。
1990年3月12日,邮电部又发行了一套4枚“绿化祖国”邮票,第一枚为“全民义务植树”。
植树运动的成效
一场世界上规模最大、参与人数最多、成效最为显著的义务植树运动在中国持续开展了26年。全民义务植树26多年来,党和国家领导人不论工作有多忙,不论是在北京还是在外地,都认真履行公民应尽的植树义务。统计显示,自1982年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以来,中国参加义务植树的人数达104亿多人次,累计义务植树492亿多株。
全民义务植树运动有力推动了中国生态状况的改善。这个运动启动之前的1981年,中国森林面积为17.29亿亩,活立木蓄积量为102.6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为12%。
经过多年的不懈奋斗,中国森林面积已达到26.2亿亩,活立木蓄积量达到136.18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提高到18.21%。在世界森林资源日益减少的情况下,中国实现森林资源的持续增长。森林植被状况的改善,不仅美化了家园,减轻了水土流失和风沙对农田的危害,而且还有效提高了森林生态系统的储碳能力。
自1981年12月以来,中国全民义务植树累计超过350亿株。中国正在实施“ 三北 ”和长江中下游地区重点防护林建设、退耕还林还草、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天然林保护等六大林业重点工程。至2000年底,中国的森林覆盖率已达16.55%,城市建城区人均公共绿地提高到6.52 平方米,全国自然保护区总面积超过1亿公顷。
广东省中山市翠亨村,是我国新民主主义创始人、伟大的革命先驱孙中山先生的家乡。在孙中山先生的故居中,今天还生长着一棵百年以上树龄的檀香山酸豆树。这是1883年,年仅17岁的孙中山从美国檀香山带回,并亲手栽种在这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