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形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将那些还没有建成或者早就已经罢工不做的房子面对社会出售,转移房屋的权于买房的人,而买房的人支付价款的一种合同。在商品房具体的交易买卖过程中,购房的人一般来说是处于劣势的,所以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小心谨慎。那么,商品房买卖合同更名具体要注意什么呢?
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商品房买卖合同会出现无效或者可撤销呢?
(1)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之后,出卖人会出现没有告知购房房子的人却将该房子抵押给了第三个人。
(2)有时会出现故意隐瞒没有得到商品房的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有可能会提供虚假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3)有时会出现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交易给第三个人的事情或者为拆迁而补偿安置房屋的现实。
(4)在房子交付并且使用后,房屋的主体结构质量经过核验得到不合格的结果。
(5)房子的质量问题已经严重地影响到了以后正常的居住使用。
(6)商品房的买卖交易合同约定办理房屋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如果是超过一年的,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权登记。
(7)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
商品房买卖合同更名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1)要注意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商品预售许可证是后一个证件,项目只有具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之后,项目才有可能拿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果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话,购房者还要看是否对应你所购买的楼盘(主要是楼号)。
(2)协商好房屋面积不符的解决方法。
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要注意合同中约定的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以及出现面积误差时的解决方式。
(3)注意看房款的数额、支付时间及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在购房的时候,一些开发商只给一个临时的购房合同和单据,这种情况往往是开发商所售的商品房还不具备预售条件。对于这些情况,购房者要注意,一旦发生纠纷,购房者很难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4)约定好交房时间及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现在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关于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一般约定为每迟延一日承担全部房款万分之二或三的违约金。这个违约金的比例偏低,甚至低于支付房款的银行贷款利息,违约金的惩罚性体现不够,买房者应争取提高该比例,可以考虑在千分之0.5至1之间。
商品房买卖合同更名是一件十分严肃的问题,在办理的过程中一定要提前熟知各种相关的消息,如果遇到什么不懂得可以向专业的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