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或者长期在其他城市工作的,只要是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那么要求居住证登记有什么用呢,居住证如何登记呢?
居住证登记有什么用
成功办理居住证登记后,将享有6项基本公共服务:接受义务;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同时,享受7项便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国家规定的其他便利。
居住证如何登记
1、根据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公安派出所在流动人口与出租屋管理系统办理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时,不再当场受理居住证,只打印居住登记回执,在办理居住登记后居住满半年,才可以申办居住证。居住登记以惠州市流动人口与出租屋管理信息系统记录为准。
2、首次申领免收证件工本费警方提醒,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以及居住地址相关证明材料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流动人口登记。派出所工作人员核实流动人口提供的居住地住址,对符合登记的,发给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回执。
3、登记满6个月后,本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居住证。居住证办理有效期统一为1年;派出所工作人员自受理之日起对符合要求的,在10个工作日内发给居住证。
4、办证所需费用方面:首次申领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换领、补领居住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有效期1年到期后需申请续签据了解,办理后的居住证有效期统一为1年,如需续签,需在到期1个月内,携带本人的相关证明材料在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续签。工作人员核实后,对符合要求的,当场对居住证重新擦写有效期限并发还给持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