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天温州、深圳等城市对于住宅用地使用权的到期后的续期问题引发广泛关注。房屋产权时间的问题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绝大部分的住宅离70年的土地使用的年限还有40年左右的时间。而对于房屋产权时间到期“土地续期”问题是政策的权限,正在等待来制定政策。
笔者了解到,在东莞有不少土地产权登记时间是在上世纪90年代,房屋产权时间还有40多年的时间,这一点在早期的东莞的房地产市场上一直被购房者所关注。前两年的东莞就曾经出现过有购房者在同一楼盘买房,发现同样的单价买到的房子土地使用的年限却不同,后还是闹一起购房的纠纷。
不过,自07年的时候国家出台了《物权法》后,对于土地产权的关注减少了,那么人们就自然而然地认为,土地产权如果到期后,将会无条件自动续期。而这一次,房屋产权时间的话题再次被购房者所关注。
据了解,根据2007年国家出台的《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将自动续期;而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并无自动续期规定。
对于购房者而言,为了规避将来可能出现的缴纳费用的风险,在同等的条件下,当然是选择土地产权时间越长的楼盘越好。是对于购买土地产权时间较短的非住宅产品写字楼和商铺时,更要注意土地产权使用时间,商服用地使用年限只有40年,如果土地产权登记时间早,那么意味着很快就要面临要不要缴费,如何缴费的问题。
不过,笔者也注意到,在楼市调整期,一些地理位置存在一定缺陷,土地产权年限较少的楼盘,往往定价也相对其他楼盘较低,如果购房者不介意土地产权年限,倒也可以寻找这一类楼盘购买,也许可以买到物美价廉的住宅产品。当然,如果你介意土地产权年限,那么在购买前好向销售人员了解清楚,避免购买后产生购房纠纷。
现在,大众关心的核心问题是,房屋产权时间到期了续期是该免费还是应该缴费,这还没有定论。其实70年的房子基本没有什么价值了,应该免费自动续期,如果还要按照当时的地价比例交一定的费用,相当不合理,也不划算。现在还不会影响到老旧的二手房成交,但年限越来越近70年的房子转让肯定比较吃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