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5日,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签约,正式推出住房组合贷款。到12月12日,长沙公积金组合贷款的支持银行已增至4家: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和长沙银行。很多人对于组合贷款的相关事项可能还不是很了解,下面将为大家一一解答。
1、什么是组合贷款?
其实就是“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的组合贷款,符合长沙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购买自住普通住房时,公积金贷款不足部分由商业贷款进行补充。
2、 组合贷款的首付多少?
合贷款的首付比例为首套房最低两成,二套房最低四成,不支持三套房。
3、组合贷款的贷款额度、利率是多少?
组合贷款总额最高不超过购房款的80%,其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由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确定,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额度由商业银行确定。组合贷款期限采取自愿的原则,最短不低于1年(含1年),最长不超过30年,且不超过借款人办理贷款时至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年限。目前,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分别为4.90%和3.25%。
4、组合贷款要满足什么条件?
凡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和商业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个人信用良好,收入稳定,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且已支付规定比例购房首付款后,均可申请办理组合贷款。
5、办理组合贷款要提交哪些资料?
借款人购买自住房,提出贷款申请并填写《长沙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供以下证件及资料:
①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婚姻证明、户籍证明;
②借款人及配偶稳定经济收入证明;
③合法有效的贷款合同或产权证、已支付占购房总额20%以上的首付款发票或交易契税发票;
④借款人及配偶个人征信授权书;
⑤管理中心和商业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6、二手房可以组合贷款么?对房龄有什么限制?
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产权证(现房、二手房),且购房合同须经房产交易部门备案登记,申请贷款时间距签订购房合同时间不得超过一年,二手房没有房龄限制,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以申请组合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