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方法已经几乎是副科级选拔人才的必要程序,下面是由小编分享的公开选拔副科级面试题,希望对你有用。
公开选拔副科级面试题(一)
联系实际谈谈怎样正确处理同上级的关系。
【出题思路】:善于正确处理同上级的关系是全心全意搞好本职工作的重要条件。如处理不妥,难免造成思想负担或其他影响;如处理得当,既可放手工作,在需要时又易于得到支持和帮助。
主测要素:人际沟通能力;领导水平
【简要题解】:
(1)领导者与被领导者在人格上是完全平等的,但领导者是代表组织或单位进行领导工作的,尊重上级的正确领导,在一定意义上也就是尊重和爱护整个组织。
(2)应对上级领导的决策进行深入的分析研究,反复领会其意图,明确自己工作在整个决策方案中的地位和作用,以便自觉地、主动地而非被动的、盲目地予以实施。
(3)如果是副职,切勿事事依赖正职。在尊重正职的同时,主动起参谋和助手的作用,做好自己分管的工作,只是在该请示时才请示。
(4)如果上级是靠关系爬上去的平庸无能者,应该顾全大局,在适宜时机主动出谋划策,在关键问题上及时予以协助。如果上级是强横霸道者,最好私下据理力争,切勿胆怯盲从,唯唯诺诺,以免助长对方气焰。如果上级是追求完美者,应该予以提醒:工作不少,有个主次缓急,样样追求完美可能因小失大。如果上级是嫉贤妒能者,可在适当时机委婉规劝之,可用虚怀若谷的诚意感动之。
(5)向上级取经,学习有益的领导经验,同时从其失误中汲取教训。
公开选拔副科级面试题(二)
请联系实际评析“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与“为官一任,适用一方”。
【出题思路】:以价值观为核心的权力观决定领导工作的方向,并影响其绩效。由于“文化大革命”的斗争哲学和极左思潮在很大程度上冲击了社会道德体系,市场经济的骤然问世又带来利益至上的负面影响,权力拜物教在一定范围内泛滥成灾。求职动机纯正者回答本题时,坦荡磊落,理直气壮,由衷之音可闻,肺腑之声可辨。反之,目不应心,或信屈骛牙,或言不由衷。
报考处级正职及更高等次者,应着眼于两个文明的协调发展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性发展。
【主测要素】:权力观;分析深度
【参考答案】:
(1)领导者的职务或职位是依法获得的,但归根到底是人民赋予的。来自职务的职权也是责任,即为人民服务的责任。领导职权、领导职责和合法权益是统一的。任何一个党政领导者,都要对党和人民负责,对权力机关和上级机关负责。
(2)追求升官发财是剥削阶级的权力价值观。报纸不断披露领导干部贪赃枉法、难填欲壑而落入法网之丑事,应引以为戒。
(3)为人民服务不是为民作主,因为这样就颠倒了主仆关系。马克思赞扬巴黎公社的领导者和管理者都是“负责的公仆”,而不是“凌驾社会”的官吏。当人民的勤务员,以奉献为最高的社会价值,这是无产阶级权力观的核心。
(4)社会主义的本质是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共同富裕不等于同步富裕,而是允许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的人先富起来,进而达到共富。为官一任,必须富民一方。
(5)为官者切忌急功近利,切忌竭泽而渔,切忌追求立竿见影的政绩。必须考虑全局利益,反对地方保护主义。必须考虑长远利益,不能断送子孙生路。必须考虑环境效益,维护生态平衡。必须考虑社会效益,不能以牺牲精神文明为代价求得物质文明的发展。
(6)为官者必须深刻理解教育是经济社会发展之本,是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阵地,是净化社会风气的途径,是实现两个文明协调而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公开选拔副科级面试题(三)
请联系实际谈领导干部应该怎样正确对待监督?
【出题思路】:人是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的统一体,社会属性通常是也应该是属于矛盾的主要方面,但作为漫长的进化史中形成的自然属性即本能,有着天然的有时难以抗拒的力量,如果不是经常自重自省、自律他律,即使是德高望重、善于自制的人在特定条件下也会做出令人惋惜的举动。历史和现实的无数触目惊心的事例一再表明,不受监督,必然腐败,或者是作风腐败,或者是全面腐败。领导干部应从理论高度上搞清为什么必须自觉接受监督,高层领导更应从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题中之义进行阐发。
【主测要素】:权力观;理论思维能力
【参考答案】:
(1)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而依法治国的关键在于依法行政。对公务员特别是党政领导干部是否依法执行公务的监督就成为依法行政的根本保证。
(2)监督行政是不同于行政监督的概念,它是指有权的监督主体对行政主体是否依法行政的监督,这些主体包括权力机关、司法机关、上级行政机关、纪检监察部门。这种监督有的具有法律意义,有的并不具有严格的法律意义。领导干部必须自觉接受这种监督。
(3)领导干部还必须接受群众监督,包括政协和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朱总理接见《焦点访谈》工作人员时公开表示主动接受监督,应该成为各级领导者的榜样。
(4)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领导就是服务,领导者就是负责的公仆。主仆关系不能颠倒,不能提出为民父母官或为民作主之类的封建主义清官良吏的口号。这样,他们接受监督是理所当然、不言而喻的。当然,领导者也是主人,他们也有权监督别人。在一个文明的社会里,不可能也不应该有凌驾法律的超人,人人都是监督的主体,也都是监督的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