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营造“清洁、亮丽、通畅”的城市环境,进一步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以实际行动迎接2014年元旦、春节的到来,服务职工群众,改善工作和生活环境,打造美丽,努力创建“文明单位”。
二、工作目标及范围
(一)活动范围:城区所属企业临街门面及人行道,办公室及其公共场所,粮食仓库和职工生活区等。
(二)工作目标:
1.严禁乱丢乱扔,确保卫生洁净;
2.严禁乱帖滥画,乱牵乱挂,确保临街门面清洁美观;
3.严禁车辆乱停乱放,确保人行道安全畅通;
4.开展门前“三包”整治,签订2014年门前“三包”责任书。
三、整治任务及分工
1.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全面清理居民小区、公共空地、楼道等处乱堆杂物、暴露垃圾(含建筑垃圾)。
2.市容秩序整治。集中整治城区主次干道出店和占道经营、经营性条幅、破损广告;全面清理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点,依法查处车辆违章占压人行道及盲道行为;整治野广告窝点及散发野广告行为,规范覆盖野广告。
3.市政设施专项整治。全面治理污水外溢,改善生活环境。
4.门前“三包”整治。1月上中旬,与辖区内的单位和门店签订全市统一印制的“门前三包责任书”,并登记造册(责任单位、第一责任人、分管责任人和联系电话),要求各单位安装全市统一的“门前三包公示牌”,责任书和公示牌(在区城管局领取)。
5.组织周末卫生日活动。每逢周末,组织机关、所属企业单位和辖区居民等开展卫生大扫除活动,清理卫生死角,清除野广告。
四、实施步骤
本次活动从2013年12月28日开始至2014年2月14日结束,分三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12月28日至2013年12月30日)。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专班,筛查整治重点,明确工作任务;广泛开展宣传发动,营造整治氛围。
第二阶段 综合整治阶段(2013年12月31日至2014年1月24日)。针对突出问题,发动居民群众、机关干部、志愿者开展各项专项整治活动。
第三阶段 巩固提高阶段(2013年2月9日至14日)。对综合整治活动进行检查验收,评估整治效果,对未落实环境卫生责任的区域,要进一步明确管理主体,制定长效工作机制,防止整治后反弹,做好活动总结。
五、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任务。区粮食局建立工作专班,区粮食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局机关办公室主任和城区所属企业负责人为成员,严格工作标准,切实将任务落实到人。
2.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各责任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突出重点,加强整治;要配合社区居委会,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继续开展周末卫生日活动。
3.强化督办,保持成果。区粮食局工作专班将加强督办检查,对每一阶段整治重点、每项整治任务进行检查督办,确保整治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