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务出差管理,加强审批工作的有效进行,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爱华网小编今天为你整理了出差审批管理制度范本,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出差审批管理制度范本篇一为了加强和规范我局机关工作人员公务出差行为,严格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进一步完善公务出差管理制度,根据《宁波市镇海区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办法》(镇财行[20XX]270号)文件相关精神,特制定镇海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出差审批制度。
一、公务出差必须执行事前审批制度。机关工作人员应在出差前填写“出差审批表”报单位相关负责人审批。内容包括出差时间、出差线路、出差事由、拟乘坐的交通工具等。
二、机关工作人员出差,由本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领导审批;科室负责人出差应报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
三、工作人员出差回来后,应及时到财务科办理报销手续,财务人员要根据事前审批表,严格审核。
四、本制度自20XX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编外人员参照机关工作人员执行。
出差审批管理制度范本篇二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加强本院公务出差活动和差旅费报销内控管理,规范因公出差审批程序,有效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依据《湘潭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潭财行发〔20XX〕10号)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院在职干警和经批准的聘用、借调、抽调人员(以下简称“本院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院工作人员出差,应当坚持工作需要、事先审批、节约开支的原则。第四条本院工作人员出差,必须事先填写《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务出差审批单》(详见附表),《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务出差审批单》是报销差旅费必附凭据。因公务紧急,未能办理出差审批手续的,出差前应按规定程序请示有关领导同意,出差归来补办审批手续并说明原因。
第五条出差人员在审批核定时间内提前返回的,按实际出差天数报销差旅费。在审批核定时间后返回的,必须提前向审批人说明原因,出差归来后,按实际出差日期重新填写出差审批单,并按审批程序重新审批。
第六条出差审批权限:本院工作人员出差,由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院领导审批;部门主要负责人出差,由分管院领导审批;分管院领导出差由院长审批;院长出差由分管财务的院领导签署意见。
第七条本院工作人员出差产生的住宿费、机票支出等费用应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确需预借差旅费的,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务出差审批单》、借款单,按有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程序办理借款手续;借款人有欠款未清的不能再次借款。
第八条本院工作人员差旅费报销标准严格执行《湘潭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潭财行发〔20XX〕10号)的规定,出差人员报销差旅费应先由财务人员审核有关票据,再由分管财务的院领导和行政科主要负责人签注审批意见后报销。
第九条本院工作人员出差必须在出差任务完成后一个月内报销差旅费。无特殊情况逾期报销的,行政科可拒绝报销。
第十条二人以上(含二人)出差的,由其中一名出差人员统一报销差旅费;出差期间公务用车发生的费用(如过桥过路费、停车费等)与出差费用一起报销。
第十一条在湘潭市区(含雨湖区、岳塘区、湘潭县易俗河镇)办理公务或参加会议,不享受差旅补助。
第十二条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单位安排用餐的,应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
第十三条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培训,凭会议(培训)通知及票据按《湘潭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潭财行发〔20XX〕10号)的规定报销。
第十四条行政科财务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湘潭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潭财行发〔20XX〕10号)的规定,对出差人员有住宿情形却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十五条本制度由政治部和行政科共同负责解释。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出差审批管理制度范本篇三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企业员工出差(含外出办理业务、培训、学习等)管理工作,强化对员工外出的考勤管理,合理控制差旅费开支,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三、内容
1、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出差而离开本岗位时必须履行出差审批程序和临时授权委托程序,经审批后方可离开公司。
2、因公务紧急,未能履行出差审批手续的,出差前可以电话方式请示,出差归来后补办手续。
3、出差后不能按时返回的必须提前向审批人请假,未经审批的按公司考勤管理制度予以处罚。
4、审批权限及审批流程
4.1员工出差时应填写《出差审批单》,并按以下权限进行审批:
4.1.1一般员及部门主管出差由部门经理同意,报请分管副总审批;
4.1.2部门经理出差由分管副总同意,报请总经理审批;
4.1.3国外出差,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4.2员工出差审批流程
4.2.1一般员工及部门主管出差员工提出申请(填写出差审批单)→部门经理同意→分管副总审批
4.2.2部门经理出差员工提出申请(填写出差审批单)→分管副总同意→总经理审批
4.2.3国外出差员工提出申请(填写出差审批单)→总经理审批
四、附则
1、出差人员要实事求是,如发现弄虚作假,一律按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
2、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3、本制度自20XX年元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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