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一直以来都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它是保障国民健康的重要机制,是社会发展的稳定剂。以下是爱华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株洲市城镇居民医保查询,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
株洲市城镇居民医保查询窗口 2017年度株洲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时间10月1日起,2017年度,株洲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开始缴费。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6〕14号)有关规定,2017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150元/人•年,三无人员(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义务人)个人不缴费,低保人员、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1—2级人员个人缴费标准为120元/人•年。
根据现行要求,已参保人员可凭《株洲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手册》或身份证,直接到华融湘江银行株洲分行任一营业网点缴纳居民医疗保险费,自动续保;大、中、小学、幼儿园的在校学生的保险费,已由学校统一代收。
“参保人员应在每年的10月1日至12月25日期间缴费,次年的1月1日起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市人社局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没有在该时段缴费,那么在此之后的两个月之内缴费的,只能从缴费之日的次月开始享受报销政策;而如果是在2017年3月以后缴费的,则只能在缴费之日起的90天以后才能够享受报销政策。
新参保的城镇居民,须携带户口簿或身份证、一寸免冠照片2张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社区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后,再到华融湘江银行进行缴费。此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还需携带当年有效的《株洲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鉴定为一级、二级的残疾人需携带《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五保户”和“三无”人员,需携带由民政部门发放的相关证件或出具的证明;外地户籍的则须提供居住证、房产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以及未参加户籍地医保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