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以下是爱华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湘潭市养老保险查询,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
湘潭市养老保险查询窗口 湘潭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指南领取条件
⒈达到法定正常退休年龄;
⒉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以上。
领取材料
⒈ 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手册;
⒉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⒊ 任何一家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华融湘江银行(原商业银行)、邮政银行、农村信用社网点新开的个人结算账户存折首页复印件,存折复印件上必须注明开户银行行号;
⒋ 由社区签字盖章的《湘潭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基本信息表》回执;
⒌ 个人人事档案;
⒍ 由单位代办退休的还须提供退休公示表以及征缴科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协同执行单》;
7、根据不同领取情形,还需相应提供以下材料:
湘潭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材料详情
领取流程
⒈ 单位代办的人员和无单位自带档案的个人于每月17日至23日(五个工作日)持上述资料到养老保险服务大厅申请审核档案。
⒉ 档案寄存人员于每月1-10日持上述资料到市职介中心档案寄存办公室申请代办,未通过审批的,将由档案室电话告知原因。
领取额度
目前,湘潭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
计算公式:
月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⒈ 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2 ×缴费年限×l % ;
⒉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
⒊ 过渡性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本人的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 3 % × 被认定的本人视同缴费年限(计算到月)。
湘潭市养老金领取额度计算方法
领取年龄
改革前:
正常退休: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其中1998年7月后参保的农村户籍合同制女工人要年满55周岁。
改革后:
1、从2015年开始,1965年出生的女性职工和居民应当推迟1年领取养老金,1966年出生的推迟2年,以此类推,到2030年实现女性65岁领取养老金。
2、从2020年开始,1960年出生的男性职工和居民推迟6个月领取养老金,以此类推,到2030年实现男性职工和居民65岁领取养老金。
我国延迟退休方案尚未正式推出,我市正常退休年龄领取养老金目前仍按原制度执行,详情如下:
1、正常退休: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其中1998年7月后参保的农村户籍合同制女工人要年满55周岁。
2、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从事有毒有害工种满8年,井下、高低温工种满9年,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满10年的,男年满55周岁,女干部年满50周岁,女工人年满45周岁。
3、因病或非因工致残提前退休:经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4、政策性提前退休:国家和省有特别规定可以提前退休的,按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