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采购方):
联系电话:
乙方(供货安装方):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乙方安装中央空调设备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订购及设备规格型号及数量,以及工程概况:
1、设备情况(详见报价表):
2、 安装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
开工日期:XX年 月 日
竣工日期:XX年 月 日
第二条 乙方工程材料进场时,由甲方确认并指定货物堆放地点(甲方指定的地点必须是具有安全保证的),工程材料的安全由甲乙方共同负责。
第三条 产品的安装、调试、验收:
1、 乙方负责中央空调设备的安装、调试。
2、安装质量标准按国家规范及行业要求,以及乙方和厂家提供的工程安装设计说明。乙方于工程竣工当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验收通知三天内组织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认定工程质量和工程内容符合要求的,双方代表在工程验收单(表)上签字盖章。产品安装方案以乙方提出并经甲方同意的设计图、选型方案为准;需更改设计方案的,须经双方协商同意;涉及机型调整的,须经双方洽商加以确认。
第四条 付款方式:
1、本合同价款为双方合同工程款+洽商价款 ;
2、本合同工程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圆整 )
3、合同签定时,甲方支付乙方工程定金计人民币¥ 元;
大写: 圆整(计工程总价款的30%);
4、乙方工程材料及设备进场,甲方验收签字后支付乙方二期工程款人民币
¥ 元,大写: 圆(计工程总价款的60%);
5、其余款项于设备调试完毕,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以验收日期为准),甲方未付清全款以前,材料及空调设备权属为乙方;乙方通知甲方验收,一周内甲方无故不参加验收,视作验收合格。
6、以上价款不含小区物管费、含专用钻孔机器钻孔费用、含设备吊装费。
第五条 双方责任
一、乙方责任:
1、工程现场乙方负责人全面负责安装施工现场的工作;
2、 除洽商外,如乙方延期交工,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价款总额的20%。如乙方在达到此限额后仍不能交工,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签字认可的除外。
3、 乙方无故拖延工期的,每拖延一天,应向甲方支付价款的1‰的违约金,但因甲方原因造成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