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是一切工作的生命,各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操作人员按检查计划要求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问题应进行有针对性的隐患整改,并验证整改、总结。爱华网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了安全检查计划,供大家学习借鉴,希望对你有帮助!
2017年度安全检查计划(一)为贯彻落实市政府《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政办函〔20XX〕38号)、市安委会转发Xx省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冀安委传〔20XX〕3号)和省教育厅4月16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市教育局决定开展学校安全工作大检查,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上级有关指示、要求,按照“三进二十六防”涉及的内容,以排查、整改隐患为重点,确保我市各级各类学校安全。
二、检查时间和方式
此次检查从4月29日开始,到6月5日结束。采取各学校自查、县(市)、区督查、市教育局组织联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学校自查时间:4月29日-5月10日,在认真自查的基础上填写《学校安全工作隐患排查表》,由学校校长、主管校长签字,上报县(市)、区教育局;县(市)、区督查时间:5月11日-20日;市联合检查时间:5月24日-6月5日,抽调各县(市)、区教育局主管局长、直属学校主管校长或安全科(处)长、主任,组成16个检查组,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检查分工情况见附表三。市教育局督查情况由各检查组长于6月20日前统一上报市教育局安全处;在学校自查和各县(市)、区督查期间,市教育局组将随时对各学校进行抽查,对检查不认真,排查不到位,整改不及时的要予以通报批评。
三、重点检查内容
(一)学校消防设施
1.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是否按标准配备,是否能正常使用;
2.消防通道是否通畅;
3.电线、线路是否存在老化、破损等情况;
4.消防疏散标志是否按要求进行设置。
(二)学校门卫值班
门卫人员的配备要符合规定、值班登记情况、师生进出要有明显标志,坚决杜绝非本校车辆进入,未经允许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校园和在校园门口逗留,学校是否按要求划定家长等候区。
(三)学校食堂和食品安全
1.炊管人员的管理;
2.落实食堂值班,特别是夜间值班;
3.坚持进料索证制度,把好来料进口关;
4.食品卫生,做好食品留样,以备责任倒查。
(四)学校设施设备
1.校舍是否存在危房;
2.校车的管理与使用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3.体育器材设施是否安全适用;
4.实验室危险化学物品保管情况;
5.各类电器设备是否安全使用;
6.学校教室、实验室、礼堂、食堂、宿舍、厕所、游泳池等重要场所。尤其是可能受到滑坡、塌方、泥石流、河水危害位置的校舍,要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
(五)校园周边
1.学校周边治安秩序问题;
2.学校门***通安全问题;
3.校园周边饮食安全问题;
4.校园周边文化环境。
四、检查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学校要按规定和时限立即行动起来,迅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各校校长要切实负起第一位的责任。各检查组对所抽查的每一所学校要认真排查,掌握情况,摸清底数,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认真填写“三进二十六防”配套的检查表。通过各种形式的检查和整改,使学校的安全工作更加抓实。
(二)全面整改,督促落实。各学校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凡学校能够自己整改的要限期完成;学校整改有困难的,要逐级上报,限期解决。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及时检查和督促整改落实情况,整改要提出时间表并明确相关责任人。
(三)强化督导,确保实效。此次检查是落实国务院、省、市安委会和市政府“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具体行动,检查工作一定要严肃认真,绝不能应付了事。对检查工作搞形式,走过场,整改不到位的责任人,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017年度安全检查计划(二)为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责任的落实,提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水平,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和《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6〕183号)等要求,以及省、市安监局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2017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贯彻执行新《安全生产法》、《吉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依法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的执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强化红线意识,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依法加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增强执法检查的计划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强化执法队伍建设,依法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积极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更加扎实有效地发挥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的职能作用。
二、工作目标
深入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使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赋予企业的主体合法、宣传教育、规章制度、隐患治理、事故管理、应急管理和行业特殊要求的责任得到有效落实。深化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使基层管理薄弱问题得到解决、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健全完善,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全年计划排查驻区企业3家:北大壶滑雪场公司、桥山度假酒店公司、北大壶酒店,检查率达到100%;排查区内建设施工单位(不确定施工单位数量),检查率达到100%;排查人员聚集场所:雪具大厅、北大壶滑雪场体育娱乐竞技场所(索道站房),检查率达到100%;同时加大对其它生产经营单位的行政执法力度,检查率达90%以上,整改率达90%以上,工作中力争做到对检查企业的复查率达到100%,群众举报查处率达到100%,事故查处率达到100%;对发现的重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重大隐患查处率达到100%,法律适用和执法程序正确率达到100%,案件归档、文书正确使用率达到100%。
三、工作原则
坚持“三个结合”执法原则,即执法与服务相结合,查处与整改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
四、工作任务
依法查处非法生产、蓄意瞒报事故、不顾职工生命安全盲目生产的违法案件,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保障安全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五、工作重点
围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目标,以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主要内容,进一步强化对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的安全监管。突出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把握主线,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深化“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承诺”制度行动,加强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特别是企业第一责任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不断改进安全管理。加强政策引导,支持、鼓励企业不断增加安全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行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提高企业现场管理水平。
(二)突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针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部位,采取切实有效的方式,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必须依法予以处理,要责令企业建立整改档案并按要求立即或限期进行整改,需要采取强制措施的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处罚,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三)强化措施,加强对危险源点的监控管理。完善危险源点的监控措施,落实危险源点监控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发现监控措施不落实或者存在隐患的必须责令责任单位进行整改,未按要求进行整改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确保不发生事故。
(四)狠抓落实,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继续在人员聚集场所、建筑施工等行业和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切实解决这些行业和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督促企业落实各项安全操作规程、规范和标准,确保管理人员依法管理从业人员规范操作。
(五)强化责任,依法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依法对事故单位及有关责任人实施处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加强事故查处情况的跟踪执法,督促予以落实。对事故单位,要进行跟踪检查,落实防范措施,严防同类事故发生。
六、工作计划
(一)第一季度工作安排
1、一月上旬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区内装潢施工现场进行专家会诊。对人员聚集场所安全监管工作提出具体实施意见。做好秋冬会战的总结工作。此项工作由分管领导负责。
2、二月份着重研究加强2016年春节期间的安全监管工作。节前由开发区安委会牵头组织一次全面的大检查;组织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对全区内的人员聚集场所、宾馆、酒店等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对检查时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要督促排查整治。
3、三月份主要做好“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监控,督促各企业做好“两会”期间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工作,并将值班安排表上报开发区办公室。
4、依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各企业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可操作性强、责任目标明确、具有动力和约束力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责任。
开发区管委会将与各部门和辖区内监管的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此项工作由开发区安委会办公室负责。
5、制定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季末对开展的“秋冬会战”进行总结,同时部署“春季行动”战役。实施方案于3月底前以文件形式下发。
(二)第二季度工作安排
1、针对区内企业进入休业期的情况,开发区安委会适时牵头组织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对象为滑雪场、桥山度假酒店公司、北大壶酒店等公众聚集场所等。
2、各企业组织做好停产停业前的安全检查。
3、跟踪督查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工作的开展情况。
4、根据上级要求和统一部署,结合本开发区实际制定2016年第14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围绕主题,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月的宣传。
5、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做好“夏季攻坚”战役活动。
(三)第三季度工作安排
1、七月份开发区安委会办公室牵头会同安委会成员单位对辖区内监管企业开展一次安全联合大检查,检查突出以建筑施工为重点,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2、做好夏季安全生产防范工作,开展一次企业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活动,督促企业按时将自查自纠情况以书面材料上报开发区安委会办公室。
3、八月末做好“夏季攻坚”战役的总结,同时部署2016年度的“秋冬会战”活动。
(四)第四季度工作安排
1、做好进入冬季运营前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督促各企业针对生产事故易发环节组织开展应急逃生、消防灭火、索道救援应急预案演练活动,修订和完善预案内容。
2、继续深入推进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3、做好国庆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及节假日值班安排工作并按要求上报开发区安委会办公室。
4、季度内安委会牵头组织开展一次辖区内监管企业安全生产联合大检查。
5、做好年终工作总结和接受市2016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评工作,制定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当年材料整理归档。
七、工作措施
围绕全年工作目标,通过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监督检查,重点专项执法监察,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等措施,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按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职责,开发区安委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会,及时研究分析辖区内监管企业安全生产问题,并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解决。
(一)搞好专项检查。一是对人员聚集场所的专项检查;二是对建筑施工行业的专项检查。
(二)强化部门监管力度,组织联合执法行动。采取企业自查与安委会督查相结合的形式,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对区内的所有企业、建筑施工单位进行检查,工作中做到严查、严管,对安全生产工作不重视,不配合安全检查工作的单位部门,不按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要严罚重罚。
(三)按照省、市工作安排,组织集中执法行动。6月份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一次集中执法行动;节日及特殊政治敏感期组织集中执法行动;结合我区实际,围绕工作重点开展专项执法行动。
(四)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程序。制定和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内部管理,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理事的工作机制。加强经验交流,组织执法人员定期学习,采取自查自纠、专家会诊等各种形式,进一步规范执法工作。
(五)强化安全生产执法宣传教育,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认真总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经验,做好全区执法监察系统干部的业务培训,避免因误用法律而造成的执法不当。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专业知识,不断提升业务素质。以多种形式开展对企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培训,提高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现场管理水平。
(六)切实加强自身队伍建设。在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培训教育的同时,不断改善执法手段。
(七)树立科学的执法服务观,寓服务于执法中。树立执法就是服务、查找并整改消除隐患就是服务、处罚教育也是服务的科学执法服务观。注重在执法方式上突出服务功能,带着感情执法、带着感情处罚。要为企业的隐患整改提供可借鉴的建议;要把经济处罚和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安全教育结合起来,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明确安全监察执法的目的,按照企业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的要求,最终通过安全检查、隐患整改、技术升级、管理上台阶,使企业做到安全发展,从而不断增强企业自身竞争力和发展后劲。
(八)秉公用权,廉洁自律。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和荣辱观,进一步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坚持严于律已、廉洁奉公,大力弘扬“恪尽职守、严肃认真、执法为民、勤政廉洁”的优良作风,树立新形势下,安监执法队伍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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