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降低耳聋发生率,控制新生聋儿数量的增长,预防工作尤为重要。1999年,卫生部颁布了《常用耳毒性药物临床使用规范》,加大了对耳毒性药物临床使用中的规范化管理力度。
针对我国耳聋发生率高、数量多、危害大,预防工作薄弱的现实,卫生部、教育部、民政部、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老龄协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10部委局共同确定:每年的3月3日为“全国爱耳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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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和意义
目前,我国有听力语言障碍的残疾人2057万,其中7岁以下聋儿可达80万,老年性聋949万;由于药物、遗传、感染、疾病、环境噪声污染、意外事故等原因,每年约新生聋儿3万余名。听力的障碍严重影响着这一群体的生活、学习和社会交往。为有效开展聋儿康复和预防工作,1988年,聋儿康复工作作为一项抢救性工程列入国家计划,系统实施。
目前,全国共有聋儿康复机构1422个,已初步形成了以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为技术资源中心,以省聋儿康复中心为龙头,以市级语训部为骨干,以基层聋儿语训班(点)为基础,社区家庭为依托的聋儿康复工作体系,截止1998年底,全国已训练7岁以下聋儿11.2万名,其中15.73%进入普通小学和幼儿园,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卫生部颁布了《常用耳毒性药物临床使用规范》,规定了30种耳毒性药物的使用标准,指导医生正确、规范地使用,减少和避免听力语言残疾的发生。
我国新生聋儿数量多,康复需求大,但是,由于经济条件和技术能力的限制,目前只能达到年训2万名的能力。因此,除采取必要的康复手段外,积极开展预防,防止耳聋发生、控制新生聋儿数量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
为此,中国残联、卫生部等十个部门共同确定每年的3月3日为全国“爱耳日”,并于2000年3月开展第一次“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这对减少耳聋发生,提高人口素质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