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基本内容(3)

  8、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依法判决后,查明被告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应当裁定中止或者终结执行。附带民事判决中财产的执行,依照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办理。

  对附带民事诉讼的判决、裁定有执行财产内容的被告人,在本地无财产可供执行,原判人民法院可以委托其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代为执行的人民法院执行后或者无法执行的,应当将有关情况及时通知委托的人民法院。需要退赔的财产,应当由执行的人民法院移交委托的人民法院依法退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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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条件

  提起诉讼的条件

  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⑴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

  ⑵有明确的被告人;

  ⑶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

  ⑷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

  ⑸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附带民事起诉状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是指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依法要求被告人或其他责任人员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文书。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组成。

  首部应当写明

  1)文书名称,即“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⑵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正文应当写明

  :⑴诉讼请求;⑵事实与理由;⑶证明损失的证据等。

  诉讼请求,应当写明请求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赔偿的项目和具体数额。

  事实,应当写明因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实际经济损失的情况。

  理由,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写明为什么应当电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承担民事责任。

  证明损失的证据,应当一一列明名称、种类及来源。

  尾部应当写明

  1、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

  2、附带民事起诉状的份数;

  3、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签名或者盖章;

  4、具状时间。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基本内容(3)

  由于附带民事诉讼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的,检察机关已经对犯罪行为提起公诉,因此,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中应当重点写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物质损失的情况及有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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