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会计证丢了怎么办?如何补办?《会计从业资格证》如有遗失,持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工作证明、继续教育相关证明,到区县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填写《北京市“会计证”丢失补办申请表》,工作人员从会计网中查询丢失人“证书”及“继续教育”资料,审核无误后,补办《会计从业资格证》。
北京市财政局会计处将于2008年6月2日在北京会计网开 通会计从业资管理系统,会计证丢失需要先登录北京会计网,在网站主页进入“从业资 管理” 目, 据页面提示内容选择相对应的办理业务,填写信息,按单位所在地或户口 (暂住证)所在地选择一个办理区县,提交网上申请,并打印“北京市《会计从业资证书》信息管理业务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然后持网上申请表和相关资料到所选 定的办理地点办理相关手续。
北京会计证补证申请具体操作流程:
1、持证人员点击“补证申请”按钮,输入证件号码、档案号码,读取本人的档案信息。办理补证申请的同时可以申请信息变更,持证人员可填写需要变更的内容,按单位所在地或户口(暂住证)所在地选择一个办理区县,提交申请,然后打印申请表,在申请表右上角粘贴一寸免冠证件照一张,并签署姓名。
2、持证人员在提交补证申请后的30天内携带网上打印的申请表(贴好照片)、有效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原件和复印件、与变更内容相对应的证明原件到所选择的区县办理公告确认手续。申请表、复印件交所选择的区县存档备查。
3、补证公告期为30天。待30日公告期满,持证人员需上网进入“补证申请”打印公告期满记录。
4、持证人员需在自申请提交日的60天内携带网上打印的公告期满记录、有效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原件到所选择的区县办理补办手续。
5、公告期满记录交所选择的区县存档备查。 6、系统将自动删除超过自申请提交日30天未办理公告确认手续的补证申请;系统将自动作废超过自申请提交日60天未办理补证手续的补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