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员,在道路上是非常容易看见的,原因无外就是为了多赚点钱,有的是亲朋好友多了,就想一次性拉完所有人。那么,你知道汽车超员怎么处罚吗?下面是爱华网小编带来关于汽车超员处罚标准,希望能让大家有所收获!
汽车超员怎么处罚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扣6分,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扣3分。
一般私家车的限载人数只有5人,只要是多乘坐一个人,其超员比例就高达20%,因此稍不注意就有可能被重罚。超过20%的则扣罚6分,罚款200元。
交通违章怎么扣分
对于交通违章行为,扣分规则如下:
1、一次记分的分值, 依据违章行为的严重程度, 分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
2、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一次记12分:
(1)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2)把机动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的;
(3)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的;
(4)挪用、转借机动车牌证或者驾驶证的;
(5)涂改、伪造、冒领机动车牌证、驾驶证或者使用失效的机动车牌证、驾驶证的
如何处理交通违章发生交通违章行为,而未造成交通事故的,具体的处理交通违章方法如下:
1、对当事人处以罚款的,应当告知当事人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代收机构缴纳罚款。当事人逾期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2、对机动车驾驶员违章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1)对非本辖区(以直辖市和地、市范围为界,下同)过境的机动车驾驶员处以二十元以下(含)罚款,由交通民警当场作出处罚决定的;
(2)在边远、交通不便地区和高速公路上,对非本辖区过境的机动车驾驶员处以二十元以上罚款,机动车驾驶员向交通违章行为发生地代收机构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机动车驾驶员主动提出的。
3、对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和乘车人处以二十元以下(含)罚款的,交通民警作出处罚决定后,可以当场收缴。 当场收缴罚款应当向当事人出具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交通民警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之时起二十四小时内交到所属单位。单位应当自收到交通民警上交的罚款之日起二日内,将罚款缴付代收机构。
4、对吊扣、吊销非本地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的,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处罚决定生效后十五日内,将机动车驾驶证及处罚决定书转至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5、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民警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不履行罚款处罚决定,拒绝缴纳罚款的,除依照本规定执行外,还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对当事人处以行政拘留或者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