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债回购交易实质上是一种以交易所挂牌国债作为抵押,而国债回购又有什么意义呢?下面是爱华网小编整理的一些关于国债回购的意义的相关资料,供你参考。
国债回购的意义1、国债回购交易的开展有利于提高国债的流动性。当国债持有者需要资金,但又认为持有国债收益较高,不愿将其所有权作永久性转移时,可通过国债回购方式在不放弃国债所有权的情况下融入资金。
2、债券回购交易开展有利于国债一级市场的发展。回购业务的存在,增加了国债的流动性,降低了持有者的风险,增加了国债的吸引力。
3、国债回购交易的开展对于利率市场化有积极的作用。回购利率对于筹资者是筹资成本,对于出资者则是收益率,它是双方公开竞价的结果,反映了市场资金的供需状况。
4、国债回购交易的开展,为中央银行公开市场业务操作提供了工具。
国债回购的相关规定竞价方式
连续竞价。
申报方向
融资方(资金需求方)为“买入-B”;融券方(资金拆出方)为“卖出-S”。
申报帐号
回购交易按席位进行交易、清算,交易时可不必申报证券帐号。
报价方法
按回购国债每百元资金应收(付)的年收益率报价,报价时可省略百分号(%)。
交易单位
1手=100股,每股=1000元(10*100面额),1手=10万元;计价单位:百元面额。
申报限量
最小1手或其整数倍,最大不得超过10000手。
变动单位
0.005或其整数倍。
申报限制
买入不得高于即时揭示价10%;卖出不得底于即时揭示价10%。
问题提问
与发行央行票据一样,正回购也是回笼货币的一种手段。
所谓正回购,就是央行与某机构签订协议,将自己所持有的国债按照面值的一定比例卖出,在规定的一段时间后,再将这部分国债买回。买卖之间的差价,就是这段时间内资金的使用成本。
所谓国债逆回购,本质就是一种短期贷款,也就是说,个人通过国债回购市场把自己的资金借出去,获得固定的利息收益;而回购方,也就是借款人用自己的国债作为抵押获得这笔借款,到期后还本付息。
国债回购的参与主体国债回购交易的主体由融资方和融券方两个交易主体构成。
融资方是指放弃一定时间内的国债抵押券,获得相同时间内对应数量的资金使用权,期满后,以购回国债抵押权的方式归还借入的资金,并按照交易时的市场利率支付利息。在交易时做“买入”申报。融券方是指放弃一定时间内的资金使用权,获得相同时间内对应数量的国债抵押权,期满后,以卖出国债抵押权的方式收回借出的资金,并按照成交时的市场利率获取利息收入。在交易时做“卖出”申报。